焦作市卫生系统乡及乡以上医疗
卫生单位关于2013-2014年度焦作市卫生系
统5千元—10万元医疗设备器械协议供货项目采购公告
焦作市医药采购服务中心受全市卫生系统乡及乡以上的医疗卫生单位的委托就其2013-2014年度使用的5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医疗器械、设备协议供货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由于近期部分地区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出现故障导致一些投标企业无法开具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根据此特殊情况,决定延期报名购买标书时间,请国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一级代理商做好准备。
一、项目名称:焦作市医疗器械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焦采招标采购—2013—232号;
三、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产品范围:协议供货采购限额为焦作市卫生系统医疗器械设备单项5千元或批量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设备;
付款方式:属于采购单位自筹的资金,由采购单位直付。属于部门预算安排的采购资金,由财政国库直接支付给中标供应商;
协议供货采购周期: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11月30日,焦作市医药采购服务中心根据情况可以顺延。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国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一级代理商,投标人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进行审核。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生产企业投标商提供)
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代理经营企业投标商提供)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6、被授权人身份证;
7、产品一级代理商的有效代理授权书;
8、投标企业应在报名时提供:由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检察院的预防职务犯罪处)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告知函的查询对象为投标公司、公司法人、项目经理或本次投标的法人授权投标代表)。
9、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注: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3)企业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书(副本);(4)税务登记证副本(5)一级代理商需要生产厂家对其出具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6)投标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7)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8)由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9)请从“焦作医药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jzyyzbcgw.com/)“下载专区”下载固定的授权书格式,其他格式无效。
如发现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将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焦作市卫生系统医疗器械设备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提交的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五、采购文件延期发售信息
1、报名、发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间:由2013年9月2日起延长至2013年9月6日下午17点止。(其它各项时间不变)
2、报名、发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地点:焦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楼焦作市医药采购服务中心;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请供应商携带第四条规定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不接受网络、邮寄等报名)。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公开发售。
4、招标文件售价:每份标书300元,售后不退。
5、中标方履约保证金,由中标供应商与采购方协商确定。
六、采购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3年9月9日上午11点30分。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焦作市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七、网上维护信息投标时间安排
1、网上投标时间:2013年8月1日报名购买标书后既可网上维护。
2、网上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9月9日上午11点30分投标截止。
3、网上报价时间:2013年9月10日上午8点30分至9月12日上午11点30分截止。
八、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方式:互联网远程开标。
2、网络远程开标时间:2013年9月13日上午9点整。
3、网络远程开标地点:任何能登陆互联网远程开标的地点。
九、本次采购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焦作市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人:罗先生 赵女士
联系电话:0391-2920095
联系地址:焦作市高新区世纪路焦作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楼焦作市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2、监督单位:焦作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91-3121260
焦作市医药采购服务中心
2013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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