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NNZC2014-20031A
项目名称:南宁市沙江路(衡阳东路—金桥大道)工程-桥涵工程
二、首次公告日期:2014年06月06日
三、更正事项、内容:更改通知(3)
各投标人:
南宁市沙江路(衡阳东路—金桥大道)工程-桥涵工程项目(项目编号:NNZC2014-20031A)的招标文件作以下更改:
1、招标文件第11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资格审查部分”第(1)点修改为“(1)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专职投标员身份证原件扫描件、专职投标员2014年1-3月社会保险交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2、招标文件第11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资格审查部分”第(5)点修改为“(5)项目经理简历表,附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扫描件(扫描件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链接为准)、2014年1-3月社会保险交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3、删除招标文件第11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1.1构成投标文件的材料“资格审查部分”第(6)点内容。
4、招标文件第32页2.2.3(2)评审标准后增加第3点“3. n=(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有效的合格投标人家数-10)÷2(n四舍五入取整数)。”
5、招标文件第150页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中“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和代理人(专职投标员)身份证、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等材料扫描件”改为:“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和代理人(专职投标员)身份证、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2014年1-3月社会保险交纳证明等材料原件扫描件”。
6、招标文件第159页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中“附: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扫描件(含年审、变更记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扫描件”改为:“附: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扫描件(含年审、变更记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扫描件(扫描件经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审核通过)、2014年1-3月社会保险交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7、删除招标文件第159页第7点“7、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2014年1月、2014年2月、2014年3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内容。
8、招标文件第163页“投标函附录”修改如下:
工程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
| 序 号 | 条款内容 | 合同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补充承诺 |
| 1 | 项目经理 | 专用合同条款 | 姓名: |
|
| 2 | 投标有效期 |
| 投标截止之后 60 天 |
|
| 3 | 工期 |
| 480 日历天 |
|
| 4 |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 专用合同条款 | 合同价款的5% |
|
| 5 | 逾期竣工违约金 | 专用合同条款 | 合同价款的0.04%/天 |
|
| 6 |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 专用合同条款 | 合同价款的 5 % |
|
| 7 | 质量标准 | 专用合同条款 | 合格 |
|
| 8 | 质量保证金额度 | 专用合同条款 | 结算价的 5 % |
|
| 9 |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 专用合同条款 | 按南府发[2007]51号文规定 |
|
| 注:投标人在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基础上,可做出其他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此类承诺可在本表中予以补充填写。 | ||||
9、招标文件第169页项目管理机构中原“附:各岗位人员资格证件扫描件”改为“附:各岗位人员资格证件原件扫描件”。
10、招标文件第171页企业信誉实力一览表按下表修改:
| 序号 | 获奖项目 | 奖项说明 | ||
| 工程名称 | 建设单位 | 获奖奖项 | ||
| 1 |
|
|
| 企业2011年至今完成工程获得国家级奖项指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质量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市政金杯示范工程奖、詹天佑土木工程大奖、国家优质工程金或银杯奖、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国家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满分2分) |
|
|
|
| ||
| 2 |
|
|
| 企业2012年至今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定的本行业协会颁发的质量或安全奖。(满分2分) |
|
|
|
| ||
| 3 |
|
|
| 企业2013年至今承建或完成的工程获得设区市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定的本行业协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或安全文明工地奖项。(满分2分) |
|
|
|
| ||
| 4 |
|
|
| 企业2012年至今完成省级建设工法、标准的。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认定的本行业协会颁发证书为准。(满分2分) |
|
|
|
| ||
| 5 |
|
|
| 设区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文明、绿色环保、节能有关的荣誉;或获南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表扬的。(满分2分) |
|
|
|
| ||
注:1、本表所列项目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要求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内奖项以诚信库记录内容为准;自治区以外的省级、市级奖项、工法、标准、荣誉需提供原件及网上公示链接网址,并对应提供省级、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网上截屏证明,省级、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网上截屏证明出具及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的时间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2、此表可按同样格式扩展。
11、招标文件第30页评标办法前附表2.1.1“项目经理”评审标准修改为“[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2014年1-3月有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12、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已更改并重新生成,请各投标人务必登录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117.141.119.113/gxnnhy),在答疑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招标文件。
13、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序号第41项,项目名称“现浇C30砼防撞护栏”改为“现浇C30优质砼防撞护栏”。(新工程量清单已更新,请各投标人务必登录公共资源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117.141.119
.113/gxnnhy下载。)
请按更改后的内容执行,其余部分不变。
四、采购人地址:南宁市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蒋世武 0771-5637538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9-1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黄培伟 0771-550161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南宁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嘉宾路支行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45001604667059666666 (特别提示:工程类全电子招投标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帐号为45001604667059666666-0003,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 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版权所有 | 联系我们 | 意见反馈 | 京ICP备10046031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