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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万倾良田拆迁安置点规划方案、建筑施工设计、市政、景观设计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11年11月25日 16:27 来源:打印



我中心受雅周镇政府的委托,对万倾良田拆迁安置点规划方案、建筑施工设计、市政、景观设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单位参加谈判。

一、采购内容

雅周镇万顷良田拆迁安置点规划方案、建筑施工设计、市政、景观设计项目

雅周安置区一期项目位于海安县雅周镇世纪大道以南,人民中路以东,支农河以北。项目占地面积约18421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7万平方米,计划容积率1.4-1.5。本项目安置住宅均为多层,以五层为主,适当考虑社区、物管及公厕等配套设施,并符合《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居住停车指标按0.6位/户配置。非机动车按2辆/户,结合住宅底层配置。

(详见谈判内容及说明)

付款方式:

提交质量和内容符合设计要求的规划方案(总平面规划图、鸟瞰效果图、沿街效果图、组团内部效果图)及初步设计方案文件并经过批准后十四日内,支付设计费总额 20%, 提交质量和内容符合设计要求并经过相关部门审查合格的建筑施工设计、市政、景观设计文件后支付当期设计费总额60%,交付当期全部设计文件且当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设计费总额15%,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审计结束后支付设计费总额的5%。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提交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建筑施工图纸8套、市政管线图纸、景观设计图纸各4套及电子版1套;其余设计成果按买方要求提供。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法定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建筑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甲级以上建筑设计资质。

2、参加设计项目的主要负责人(必须是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主持过一至两项以上安置小区的设计并提供安置小区设计文本。主要设计人员姓名、学历、职务等基本情况均附复印件。

3、必须在投标时按时提供总平面规划图、鸟瞰效果图、沿街效果图、组团内部效果图。

三、谈判报名时间:有相关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可自行下载谈判文件,如决定参与谈判,则在2011年11月30日上午11:00前,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参加谈判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邮寄地址及收件人等资料传真或送达我中心进行登记,未登记的供应商将拒绝参加谈判。

四、谈判文件递交时间:2011年12月2日下午2:30起-3:00止(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项目招标组44号窗口

五、谈判开始时间:2011年12月2日下午3:10(北京时间)

六、谈判地点: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七、谈判主持单位

单位名称: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江苏省海安县长江中路86号三楼

电话:0513-88897064(传真)

邮政编码:226600

联系人:田友玉

开户行:江苏海安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

 户名:海安县财政局结算中心

银行帐号:3206213001241000001317

八、采购单位:3206213001241000000145

雅周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及电话:卢礼华   13813793998

信息发布网站:


 

江苏省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11月25日

 

附件:
万亩良田安置点规划方案、建筑施工设计、市政、景观设计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112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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