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网 > 采购公告 > 地方标讯 > 竞争性谈判公告 > 正文

海口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和海口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关于拘留所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的公告

2012年01月06日 15:24 来源:打印

  

 

   

      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海口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和海口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海口市拘留所智能化系统工程项目(项目编号:HKGP2011-190)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竭诚邀请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海口市拘留所智能化系统工程

  2、项目编号:HKGP2011-190

  3、采购预算:438.03万元

  4、采购内容:

      网络视频监控系统、防虐待对讲系统、电子门禁及巡更系统、周界入侵探测系统、审讯室音视频监控系统、视频会见管理系统、闭路电视及公共广播系统、多功能会议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计算机网络系统、机房工程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

  5、项目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40天内设备到货安装调试完毕。

  6、项目实施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新大洲儒传村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采购单位根据采购项目实际情况要求的特定资格条件:

  2.1 投标人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贰级(或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2 投标人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壹级证书,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3 2008年以来,投标人具有至少1个公检法系统类似项目的建设经验,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或验收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2.4 若投标人不是所投主要产品的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商,必须提供主要产品(摄像机、视频综合平台及软件、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综合布线系统设备、UPS)的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产品授权证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需提供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

  省外供应商可将购买采购文件所需提供的资料传真到我中心,并电汇相应的价款到中心账户(付款单位请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勿以个人名义购买;并在备注栏注明项目编号、名称)。经审核后,我们将邮寄采购文件。投标时需提供上述文件及资质文件的原件备查。

  账户名: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建行海口海甸支行

  账    号:4600 1003 8360 5300 1617

  四、购买采购文件时间:2012年1月5日至1月11日(上午9:00-下午16:00)。

  五、采购文件出售价格,每套人民币100元,邮购另加50元(售后不退)。

  六、采购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12年1月12日12:00(北京时间)

  七、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1月13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八、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开评标会议室(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路海口行政中心18号楼1013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new/)和海南省人民政府网(http://www.hainan.gov.cn/code/V3/)上发布。

  采购单位:海口市拘留所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新大洲儒传村

  联系人:洪理贤

  电话:0898-31652192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海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海口市滨海大道长滨路海口行政中心18号楼北楼1010室

  邮政编码:570135

  项目负责人:陶勇

  电    话:0898-68723989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方式:

  联系 人:伍海丹

  电    话:0898-68723985

  传    真:0898-68723984

  

© 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版权所有 | 联系我们 | 意见反馈 | ICP100460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