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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警用现场执法记录仪招标公告

2012年02月15日 15:41 来源:打印



我中心受海安县公安局的委托,对 警用现场执法记录仪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有相关经营资质的单位参加谈判。

一、采购文件编号:HAZC-(2012)竞字第0014号

二、采购内容

50套警用现场执法记录仪项目(含硬件、软件)

付款方式:

安装完工并经验收合格,付总价款的95%,余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如履约无异议,一年后付清余款。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提供应用培训。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法定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注册资金50万元以上。

(2)提供类似工程(10套以上)业绩实际应用案例(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须提供投标品牌生产企业或上级代理商针对此项目授权证明。

(4)投标时提供一套产品供测评使用。

四、谈判报名时间:有相关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可自行下载谈判文件,如决定参与谈判,则在2012年2月21日上午11:00前,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参加谈判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邮寄地址及收件人等资料传真或送达我中心进行登记,未登记的供应商将拒绝参加谈判。

五、谈判文件递交时间:2012年2月23日上午8:30起-9:00止(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项目招标组44号窗口

六、谈判开始时间:2012年2月23日上午9:10(北京时间)

七、谈判地点: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

八、谈判主持单位

单位名称: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江苏省海安县长江中路86号三楼

电话:0513-88897064(传真)

邮政编码:226600

联系人:田友玉

开户行:江苏海安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

 户名:海安县财政局结算中心

银行帐号:3206213001241000000145

九、采购单位:海安县公安局

联系人及电话:唐凯 吴振  0513-88968908,88968909

信息发布网站:


 

江苏省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2月15日

 

附件:
警用现场执法记录仪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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