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就宜阳县行政大厅和信访接待大厅会议室音视频系统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一、采购编号:宜政采[2012]60号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采购内容:会议室音视频系统项目,详见采购文件。
四、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含)。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法人实体;
2、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五、报名须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要求提供原件留3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凡有意参加竟谈者,请于2012年7月16日至2012年7月20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3:00时至6:00时(节假日除外),在宜阳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报名,在宜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基建科进行资格预审,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方可购买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谈判时间:2012年7月23日15:30时(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宜阳县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宜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红旗路中路(县政府一楼西) 邮编:471600
联系人及电话: 成先生 15838862598 王先生 13939932333
监督单位:宜阳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地址:宜阳县财政局(北城区李贺大道卫生局西邻) 邮编:471600
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 0379-68872172
二0一二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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