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海原县树台乡人民政府、西安镇人民政府、关桥乡人民政府及高崖乡人民政府委托,对新建办公楼采暖锅炉及锅炉附属设备(含安装)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就本项目所需货物以及相关服务递交密封投标文件。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标文件编号:NHCZ[2012]17号
二、采购单位:海原县树台乡人民政府
海原县西安镇人民政府
海原县关桥乡人民政府
海原县高崖乡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马安贵 18995499980
三、采购代理机构:海原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张占龙 0955----4013946
四、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xgp.gov.cn/);海原县人民政府(http://www.hy.gov.cn/)。
五、招标内容:常压热水锅炉4台 (详细参数见谈判文件)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锅炉设备制造厂商或经锅炉设备制造厂商授权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代理经销商;如为代理经销商投标的,应出具锅炉制造厂商出具的针对本产品的专项授权书。
6、投标人所投锅炉生产厂商必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生产许可证;
7、投标人须具备锅炉安装、维修、改造许可证,有完善的安装施工队伍,实现销售、安装、售后服务一系列服务;
8、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近1月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及无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等不良记录;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营业执照须提供原件,投标人不能提供原件的,必须提供由当地工商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或当地公证部门出具的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公证书》(原件)。
七、领取招标文件:报名时出具以上资质原件,并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资格合格的供应商方可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9月7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2:00, 下午2:30-6:30,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可在上述时间领取谈判文件。
八、领取地点:海原县政府采购中心(财政局二楼)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9月10日上午9:00
十、谈判时间:2012年9月10日上午9:00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海原县财政局三楼会议室
十二、监督单位: 海原县监察局 0955-4011631
海原县审计局 0955-4012983
海原县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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