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任城区农村饮水安全配电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济宁市任城区水务局就济宁市任城区农村饮水安全配电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在中国境内注册并符合本次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前来谈判,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采 购 人:济宁市任城区水务局
采购人地址:济宁市琵琶山路贵和花园大酒店北临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信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一、项目编号:RCCG-2014-0126
二、项目说明:本项目建设内容为济宁市任城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配电工程(10KV)和二十里铺水厂10KV配电工程(200KVA箱变部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共分2个包,A包为济宁市任城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处配电工程(10KV);B包为二十里铺水厂10KV配电工程(200KVA箱变部分)。供应商须对所报设备整包响应,不得分解后响应,详细设备清单及技术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说明。
三、本项目实行网上报价,采用报价文件电子文档投标和纸制标书存档的方式(详情见供应商须知)。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供货及安装能力的供应商;
2 、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5、外地企业须同时具备《外地企业进入济宁市建筑市场注册登记证》;
6、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报价文件。如果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6.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6.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6.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7、供应商除须满足以上条件外还应具备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为本单位注册)并同时具备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8、本项目两个包可兼投兼中;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CA电子密钥的领取方法:
供应商到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窗口进行注册审核并领取CA电子密钥,具体程序可访问济宁市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jnzfcg.gov.cn/index.action)“办公指南”中的“供应商注册登记程序”(注册审核咨询电话:0537-3202114 3202121)。
已领取CA电子密钥的供应商无需重复领取。
原已注册审核通过并领取UKEY电子密钥的供应商需将UKEY电子密钥更换为现行CA电子密钥。
六、获取CA电子密钥时间及地点
时间: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服务窗口
CA电子密钥费用:360元/年。(已领取CA电子密钥的报价单位不必重复购买。)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
供应商使用CA电子密钥并以注册时申请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济宁市任城区政府采购网,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八、报价文件的上传
所有报价文件应于2014年6月18日14:3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济宁市任城区政府采购网站。
具体操作:登录“济宁市任城区政府采购网站”并插入CA电子密钥,用“投标报价—>增加报价方案”功能点上传报价文件。
九、递交纸质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6月18日14:00-14:30(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济宁市建设北路147号市直综合集中办公区5号楼一楼大厅)
十、供应商报价文件解密时间及地点
解密时间:2014年6月18日14:30之后 (北京时间)
解密地点:携带CA电子密钥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解密报价文件电子文档。
十一、公开报价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4年6月18日14:30(北京时间)
地点: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第二开标室
十二、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供应商操作手册(新)(见济宁市政府采购网站—>通用表格)
十三、未尽事宜或须澄清的内容请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人:济宁市任城区水务局
联系人:朱科长 联系电话:13518677118
监管部门: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联系电话:18854775266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刘甜甜 联系电话:0537-3280088 13686371729
济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jnzfcg.gov.cn
任城区政府采购网:http://rencheng.jnzfcg.gov.cn
本项目公告将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发布。
本项目如有必要澄清和修改需要发布更正公告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请各潜在供应商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同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变更公告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二〇一四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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