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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航空桥交通信号灯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2014年06月17日 16:06 来源: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财政部18号、19号、20号令》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楚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楚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航空桥交通信号灯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本项目采购计划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欢迎满足投标资格、具有相应完成项目能力、信誉良好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名称:楚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航空桥交通信号灯工程
二、资金来源:财政预算
三、采购范围:楚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航空桥交通信号灯工程项目清单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四、供货服务期:15个日历天
五、质量要求:符合行业相关标准。
六、采购内容:交通信号灯及相关配件采购(详见招标文件附表)。
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项目实施地点:楚雄市
七、竞争性谈判申请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A、中国境内经行政管理机关注册或登记的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实施本项目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备行业协会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资信等级贰级(含贰级)资质证书;
C、投标人必须具备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证书》贰级(含贰级)以上证书;
D、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八、保证金缴纳方式:
1)投标单位在开标截止时间5天前将¥4000元(人民币肆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由公司基本账户汇款至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谈判申请人在缴纳保证金时,须在银行汇票备注栏中写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开标时间等有关信息,不按规定填写汇票的中心予以拒收。
2)谈判申请人应在开标前1日携带汇款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我中心服务大厅对应的银行窗口兑换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收据原件在送交投标文件时应带到现场,以供查验;未交投标保证金的单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收款单位: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楚雄鹿城支行
    号:24100601040006193
1﹚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未中标的投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将于定标后按投标方提供的退款信息退还;
3)开标后投标方不得要求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九、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14年6 月17日至 2014年6 月23日,每天8时30分至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云南润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办事处(地点:楚雄市开发区商业城欧培德大道3号苑1单元201室,电话:0878—3373877,联系人:岳光美 电话:18787861181)购买招标文件。
(2)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800元/份。
(3)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时应带以下资料:
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必须持下列资料复印件并加盖红章: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并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安全技术防范资信等级贰级(含贰级)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证书》贰级(含贰级)以上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十.竞争性谈判采购申请文件的提交
竞争性谈判采购申请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27日下午15:00时整,竞争性谈判采购申请文件提交地点: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上发布。
采 购 人:楚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楚雄市                       办公地址:楚雄市开发区商业城欧培德大道3号苑1单元201室(楚雄办事处)
联系电话:13987075999                  联系电话:13908786289      
电话:0878—3373877
联系人:李海云                         联系人:黄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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