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
原招标公告第4条4.1中的“已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同时向招标人缴纳投标承诺金贰万元整。”现更改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缴纳(贰万元/每个标段)的投标承诺金,投标承诺金在评标结束后3天内退还。投标承诺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以下帐户,并凭银行转账底单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全 称:贵港市港南区武思江水库管理委员会
账 号: 909812010100388399
开户行:贵港联社桥圩信用社
特此通知。
招标人: 贵港市港南区武思江水库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201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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