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采购网 > 采购公告 > 地方标讯 > 询价公告 > 正文

邹城市朱山公墓墓碑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2011年09月08日 18:12 来源:打印

  

 

    邹城市朱山公墓唐王山陵园现对以下墓碑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项目名称:邹城市朱山公墓唐王山陵园墓碑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ZC2011027-X15

    三、采购需求(样式附图):

  

 

    名称

  

 

    数量

  

 

    具体技术参数和要求

  

 

    墓碑

  

 

    60套

  

 

    规格要求:(尺寸:cm)碑身:110*53*8 碑座:65*22*25

    材料要求:墓碑及碑座使用优质中国黑花岗岩,材质无色差,无斑纹。

    工艺要求:表面做抛光处理,碑座刻花,刻花部分为浮雕精

    工雕刻。

  

 

    备注

  

 

    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报价包含运输费、装卸费等及各种税费等

    所有费用

    2、采购人联系方式:孙先生13562778657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的条件:

    供应商须为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相关内容,供应商须是本项目相关产品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五、采购方式:

    传真询价采购。

    1、传真电话:0537-5317978

    2、联系地址:邹城市招投标中心(太平东路2099号原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二楼207)

    六、报价要求:

    1、报价内容:报价内容应包含货价、运至合同指定地点(邹城市朱山公墓唐王山陵园)的运输、装卸及各种税费等所有费用。

    2、报价方式:请按报价单格式填制报价单并加盖公章后,于2011年9月19日15时整前密封报送或传真至邹城市招投标中心(太平东路2099号原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二楼207)

    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接收人不予受理。

    4、报价且只能一次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否则报价无效。

    5、报价供应商必须将报价单加盖公章,否则报价无效。

    6、报价供应商须将报价单完整填写进行报价,不得更改技术要求,否则报价无效。

    7、报价供应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七、成交原则和标准:

    1、采购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后,核实报价有效情况。

    2、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确定最低有效报价的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预成交供应商应在被确定为预成交供应商后日内制作样品,送往采购人指定位置安装,费用自理。拒绝提供样品,或逾期不能提供样品的,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3、样品不符合本采购需求的,应无条件整改,拒绝整改或经整改后仍不能满足要求的,将依报价名次依次确定预成交供应商。

    4、两家以上的供应商报价相同且均最低的,同时制作样品,样品最优的为成交供应商。

    八、以上询价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邹城市招投标网站(www.zcztb.gov.cn)上另行通知。

    报价单格式附件

    邹城市朱山公墓唐王山陵园

     2011-09-07

  

 

© 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版权所有 | 联系我们 | 意见反馈 | ICP100460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