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盐城市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建湖县实验小学的委托,现对建湖县实验小学所需的学桌凳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报价。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建湖县实验小学学生学桌凳采购
供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15日内供货、安装完毕
付款方式: 供货安装验收合格后付总价的80%,余款20%无质量问题一年后付清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招标内容:招标范围内的所有产品生产、运输(送达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卸货)、安装、调试、检验及售后服务等内容。
三、报价要求:
1、报价人于
项目和报价单位名称后送至报价现场(建湖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服务大厅)。
2、报价文件组成:①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②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④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⑤报价表;⑥投标承诺书;⑦报价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单位必须按上述要求提供,报价文件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报价文件①-③项加盖公章后的复印件和④-⑦项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二份与①-③项原件一并密封装袋。
投标单位应将报价文件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章印(或签字)后密封,正、副本密封在一个封袋内,并在封袋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委托代表人、联系电话,封袋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并盖法人章和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章。
3、该采购项目为询价采购,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投标人资格进行综合评审,请响应方一次性作出最终报价;评标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询价函必须由供应商法人或报价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报价人提供的课桌凳必须以招标人提供的样品材料及式样为标准提供。报价人须在开标前现场勘查招标人提供的样品(勘查样品联系人:姜广永联系电话:18796544827)
报价人须现场对照招标方提供的样品,确保报价方能够按照招标方标准报价并提供产品;如中标方供货时提供的产品达不到招标人的标准,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所产生费用一律由报价人承担。
5、报价人在报价前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整以非现金方式(含: 银行汇票、电汇、现金缴款单或银行转账)汇至建湖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帐户(收款单位:建湖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行:建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号:3209251901211000005297),在递交投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凭银行单据到交易中心大厅换取保证金收据后方可参加开标;
6、招标综合服务费和招标代理费:招标综合服务费按中标价的0.4%,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标价的0.75%,该费用由中标单位中标后交纳,在投标报价时不单独计取,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
7、报价后,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等验收合格后无息返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确定后全额无息退还。
8、报价单位须在
四、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建湖县实验小学
联 系 人:葛健
联系电话:15862026866
代理机构:盐城市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姜广永
联系电话:0515-80663088
监管机构:建湖县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515-80618020、0515-80609919
五、附件
相关附件请到建湖县招标采购网(www.jhzbcg.com)下载
附件一:法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投标承诺书
附件四:报价表及有关说明
附件三:投标承诺书.doc
附件四:学生课桌报价表及有关说明.doc
建湖县实验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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