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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湖县公安局警用两轮电瓶车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2014年03月14日 10:05 来源:打印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盐城腾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建湖县公安局的委托,现对建湖县公安局警用两轮电瓶车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 建湖县公安局警用两轮电瓶车项目询价采购;

二、标段划分:一个

三、供货地点:建湖县公安局;

四、供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供货、验收完毕;

五、付款方式: 货到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付款总价的90%,余款10%作为质保金,无质量问题一年后付清。 

六、报价要求:

本次项目的最高限价为313600元。

1报价人于2014320日下午1500时前将报价文件密封并在档案袋上注明报价项目、报价单位名称送至报价现场(建湖县城双湖路南建设大厦一楼交易服务大厅)

报价文件组成:①相关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②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投标承诺书及报价表、④响应产品的彩色样本及详细技术资料、配置清单(包括货物产地、品牌、规格、性能等)、⑤供应商登记表。第①-⑤项装订成册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后与第①项原件一并密封在档案袋中。当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报价单位参与报价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如不能提供身份证原件的按废标论处。

投标单位应将报价文件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章印(或签字)后密封,正、副本密封在一个封袋内,并在封袋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项目名称。

2、该采购项目为询价采购,请响应方一次性作出最终报价;评标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询价函必须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报价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报价人在报价前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整以非现金方式(: 银行汇票、电汇、现金缴款单或银行转账)汇至建湖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帐户(收款单位:建湖县招投标交易中心,开户行:江苏建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账号:3209251901211000005297、行号:314311500304),在递交报价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凭银行单据到交易中心大厅换取保证金收据后方可参加开标。

4、招标综合服务费和招标代理费:招标综合服务费按中标价的0.4%,招标代理费计取方法按照国家计价格[2002]1980号文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的40%(即中标价的0.6%)执行,上述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须向招标单位交纳中标价5%的履约保证金,产品安装结束调试验收合格后返还。未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确定后全额无息退还。

报价单位须在2014320日上午11:00时前,以传真(0515-80629996)或其它有效形式与采购人确认参与报价;确认参与报价后放弃报价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招投标管理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并记入诚信档案。

达不到上述报价要求的报价表作废标论处。

七、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建湖县公安局

联 系 人:颜大军  钟晓东 

联系电话:13813433999  13851326808 

代理机构:盐城腾讯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韩丹

联系电话:0515-80617766   18752233400

监管机构:建湖县招投标管理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515-80609919

八、附件

相关附件请到建湖县招标采购网(www.jhzbcg.com)下载

附件一:建湖县招标采购项目标人参与报价确认函

附件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附件三:供应商登记表

附件四:投标承诺书、技术参数表

附件五:报价表

 

 

 

建湖县公安局

2014314

 

       附件四、五(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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