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城南新院区
能耗与环境质量监管平台建设服务项目
编号:czcg201505-040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日 期:2015年5月
目 录
投 标 邀 请 书
致:
1、现决定对该项目建设服务进行邀请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招标范围: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城南新院区能耗与环境质量监管平台建设服务项目。
标段划分:本工程施工招标划分 一个标段,资金已落实。
2.2工程地点:滁州市内
2.3要求工期:(具体工期按招标人要求)
2.4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3、如你方对本工程上述招标项目有意的,可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只有招标人许可的投标申请人才能被邀请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5年5 月19 日18时前,上午8时~11时,下午15时至17时。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滁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毕建华、13485501933。
5、投标保证金:1万元。(开标时现场交纳至招标人处)
招 标人: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盖章)
办公地址: 滁州市市内
联 系 人:叶昌宝 联系电话:18005502920
代理机构: 滁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
办公地址: 长江商贸城B区3幢303室
联 系 人: 毕建华 联系电话: 13485501933
日 期: 2015年5月19 日
一、工程概况
本项目名称为“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地点:位于滁州市规划的城南新区南大门,东临永乐路,南靠醉翁路,西北临城市规划路。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19595m2,总建筑面积118442.61m2。项目主体包括:门诊楼、医技住院楼、后勤行政楼及连接三栋建筑的风雨连廊。其中风雨连廊776.41m2。建筑基底面积14728.1m2。
1. 门诊楼
建筑性质:医疗建筑。建筑面积:31251.4m2。总建筑高度20.85m(4F)。结构体系: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2. 医技住院楼
建筑性质:医疗建筑。建筑面积53881.8m2。总建筑高度:98.85m(23F)。结构体系:框架剪力墙结构。
3. 后勤行政楼
建筑性质:办公建筑。建筑面积:11036m2。总建筑高度:23.55m(6F)。结构体系: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二、 主要内容如下:
完成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城南新院区能耗与环境质量监管平台建设服务项
目。具体内容包括:
1、完成建筑能耗与环境质量监管平台建设的施工图深化设计,提出最佳方案;
2、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列出能耗监测所需设备采购数量清单、技术参数、规格型号等,配合招标人完成设备采购、指导施工单位对所采购设备进行安装,最后完成调试;
3、配合、指导招标人完成项目的线路布置、仪表安装及实施工作;
4、配合、指导招标人完成对能耗与环境质量监管展示中心平台建设及相关硬件产品的采购工作;
5、完成本项目能耗和环境质量监管平台系统建设与调试;
6、对现场水、电、气、环境质量、空调系统、电梯等参数的收集与处理;
7、提供绿色建筑运行标识评审所需的原始能耗数据记录。主要包括医院的电、水、医用气体、环境温湿度和CO2浓度、空调机组运行参数等;
8、为招标方提供技术服务培训工作;
9、运行期间技术服务及维保内容:
能耗与环境质量监管平台建成后的每年技术服务与维保工作由中标单位(或中标单位指定的专业公司)完成,完成内容包括:能耗与环境质量监管平台运行维护、系统维护与升级、监管末端设备维护、每年提供两个季节的节能诊断分析报告、提出效能解决方案、运行过程中协助招标人完成对相关故障的排查工作并给出解决办法及专业技能培训等。
三、资格要求
| 招 标 人 |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 ||
| 项目名称 |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城南新院区能耗与环境质量监管平台建设服务 | ||
| 工程地点 | 滁州市内 | ||
| 招标方式 | |||
| 投 标 人 资格要求 | 1、本项目要求投标申请人为必须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单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以往的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3.投标人需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建筑能耗监控平台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4?投标人有良好的业绩和企业信誉,提供在国内承担的区域级或大型公建能耗监管平台业绩,并且具备相关合同等证明材料。 5?投标人注册资金需1000万以上。
3 | ||
| 质疑文件 提交时间 | 2015年 6月4 日 17时 30分前提交一份质疑文件的电子文档发送至 CZSDLGS@126.COM并电话通知查收。 | 地 点 | 滁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答疑澄清时间 | 2015 年 6月5 日16:00—17:00 | 地 点 | 滁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标书送达 时 间 | 2015年6 月9 日 下午15:00时前(北京时间) | 地 点 | 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二楼第二开标室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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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截止 时 间 | 2015年6 月9 日 下午15:00时前(北京时间) | 地 点 | 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二楼第二开标室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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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时间 | 2015年 6月9 日 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 地 点 | 滁州市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商务大厦二楼第二开标室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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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在开标时必须携带(手持或封入文件袋中均视为携带)下列证件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供资格审查,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证明”(原件);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请按顺序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携带以上1-3项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手持或封入投标文件袋)至开标现场,以便效验;未按规定携带原件或公证件携带不全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审验结束原件退还报价人。
(一)招标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城南新院区能耗与环境质量监管平台建设服务单位进行招标。
1.招标范围: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城南新院区能耗与环境质量监管建设平台一套
2.服务内容:投标人需要为招标单位建设能耗监管系统提供技术支持及指导,除了相关的设计、调试等工作外,需要指导相关的配套的工作,协助招标人完成采购、布线、安装及调试等工作,最终交付一套符合国家卫计委验收要求和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使用要求的医院建筑能耗监管系统。工程建设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完成建筑能耗监管平台建设的施工图深化设计,提出最佳方案;
2、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列出能耗监测所需设备采购数量清单、技术参数、规格型号等,配合招标人完成设备采购、指导施工单位对所采购设备进行安装,最后完成调试;
3、配合、指导招标人完成项目的线路布置、仪表安装及实施工作;
4、配合、指导招标人完成对能耗监管展示中心平台建设及相关硬件产品的采购工作;
5、完成本项目能耗监管平台系统建设与调试;
6、对现场水、电、气、环境质量、空调系统、电梯等参数的收集与处理;
7、提供绿色建筑运行标识评审所需的原始能耗数据记录。主要包括医院的电、水、医用气体、环境温湿度和CO2浓度、空调机组运行参数等;
8、为招标方提供技术服务培训工作;
9、运行期间技术服务及维保内容:
能耗与环境质量监管平台建成后的每年技术服务与维保工作由中标单位(或中标单位指定的专业公司)完成,内容包括:能耗与环境质量监管平台运行维护、系统维护与升级、监管末端设备维护、每年提供两个季节的节能诊断分析报告、提出效能解决方案、运行过程中协助招标人完成对相关故障的排查工作并给出解决办法及专业技能培训等。
(一)供应商须是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提供的优惠条件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转包。
(一)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或工程投标有疑问,须招标人解答或澄清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招标代理单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提出的所有疑问,进行综合答复后,统一发给投标人。
(二)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规定时间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应同时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文件有可能被拒绝。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三)投标人不在规定时间提出疑问,视为认同招标文件内的所有要求,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投标的后果自负。对招标文件的疑义,以招标人的书面解释为准。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和理解均不负任何责任。
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组成:
1.1授权委托书、企业简介等;
1.2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1.3企业业绩;
1.4服务费报价表;
1.5机构人员简介、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1.6项目负责人简介、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1.7平台建设实施方案;
1.8 其他说明。
2、投标报价
2.1投标人的报价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为承担本项目能耗与环境质量监管平台建设服务工作的全部费用。
2.2本项目最高限价:能耗与环境质量监管平台建设服务费最高限价为人
民币 90 万元;运行期间技术服务及维保费用每年最高限价18万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
2.3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均不予补偿。
3、投标有效期
3.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30天,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4、投标文件的编制
4.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4.2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4.3投标文件一式 肆 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 叁 份。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4.4标书制作要求:
采用A4幅面纸,标书中需填写、签字、盖章的内容,投标人须按规定填写、签字、盖章。
(一)本次招标项目有投标保证金。
(二)投标截止时间后标书再更改无效。
(三)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投标文件无效:
1、逾期送达投标文件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密封,或密封处未盖法人印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的,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投标报名时不一致的,并且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变更的;
5、投标人标书及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
6、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7、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
(四)标书中如有与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不相符的内容,招标人不予接受。
(五)评标
1、评标委员会
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3人组成,专家评委由招标人在开标前确定。
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2.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1.2.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1.2.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1.2.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3、评标
3.1本项目评标采用最低价的方式。
3.2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后附件),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的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3.3投标书中商务部分得分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共同认定。投标书中技术部分得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评审合格或不合格。
4、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5、评标过程中错误的修改
5.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5.1.1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5.1.2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金额为准;
5.1.3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与报价表不一致时,以投标函为准。
5.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6、定标
6.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推荐出两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6.2招标人应选择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
6.3当投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报价次低的投标人递补。
(六)、合同授予
1、中标通知
定标后,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签订合同
2.1招标人选定平台建设服务单位后,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个工作日内与中标单位依法签订《能耗与环境质量监管平台建设服务合同》。
2.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1、招标人自律要求
招标人不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二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定的方法选择中标人。“评标办法”中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经过对投标报价计算复核后,招标人应当推荐投标单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出现投标单价最低的投标人有两名及以上时,则由招标人抽签确定其中标候选人名次。
(一)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城南新院区能耗与环境质量监管平台建设调试完成,招标人付清中标人所有工程款费用为止。
(二)付款方式:
1、预付款:
合同签订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人合同总价的20%,作为首付款。
2、过程付款:
(1)提供正式施工图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的10%;
(2)指导项目施工队完成所有监测点位安装施工,完成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的20%;
(3)项目调试完成后,投标方提交能耗与环境质量监管平台调试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的30%;
(4)投标方提交项目竣工验收资料,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的15%。
3、质保金
自竣工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后,质保一年。质保期满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的5%。
4?后期技术服务费和维保费
平台及系统稳定运行三个月后收取技术服务和维保费用。
格式1:
投 标 函
致:
根据已收到贵方 招标文件,愿意以 元服务费承担“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城南新院区能耗与环境质量监管平台建设服务全部工作内容。
我方在详细阅读完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时)及相关附件后做出如下承诺:
1、我方已完全理解并全部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并考虑到了潜在的所有风险;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平台建设服务任务;
3、我方同意招标文件对投标有效期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以前的任何时间,本投标文件一直对我方具有约束力,并可随时被接受中标;
4、在签署正式协议书之前,本投标函连同贵方的书面中标通知,将构成约束贵我双方的合同。
5、投标保证金金额: 10000 元开标现场交纳至招标人处。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格式2: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格式3:
服务人员简历
|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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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学专业 |
| 职务 |
| 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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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格证书及获得证书时间 |
| 从事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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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 |||||||||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负责专业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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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盖章):
格式4:
主要业绩
自行编写
格式5:
服务收费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金额(万元) |
| 1 | 能耗与环境质量监管平台建设服务费最高限价 | 90 |
| 2 | 运行期间技术服务与维保费每年最高限价 | 18 |
| 3 | 优惠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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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耗与环境质量监管平台建设服务费最终报价: 大写金额: 运行期间技术服务与维保费每年最终报价: 大写金额: 总报价: 元 | ||
投标人: (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姓名、印鉴)
日期:
格式6:
拟投入项目服务机构成员一览表
| 序 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专业 | 工作 年限 | 拟担任职务 | 职称/注册执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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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盖章):
格式7:
项目实施方案
自行编写
格式8:
其他说明
自行编写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就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城南新院区能耗与环境质量监管平台建设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和服务范围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城南新院区能耗与环境质量监管平台建设 工程地点:滁州市 项目建筑面积:12万平米 2、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完成如下内容: 本项目完成对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城南新院区全院建筑电、水、医用气体、室内环境、室外环境、空调机组等主要能源消耗、环境效果、重点设备参数在线监测的设计、指导施工、现场调试,在医院本地建立一套完整的节能型医院能耗和环境质量监测管理平台,用以远程在线监测、历史消耗统计和节能潜力挖掘。同时要求将本院的所有能耗运行数据上传至中标单位的能耗监测管理平台中心,方便后续由中标单位为本院的运行指导、能耗分析、数据诊断等提供季节分析报告。 投标人需要为招标单位建设本系统提供技术支持及指导,除了相关的设计、调试等工作外,需要指导相关的配套的工作,协助招标人完成采购、布线、安装及调试等工作,最终交付一套符合国家卫计委验收要求和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使用要求的医院建筑能耗监管系统。工程建设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完成建筑能耗与环境质量监管平台建设的施工图深化设计,提出最佳方案; 2、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列出能耗监测所需设备采购数量清单、技术参数、规格型号等,配合招标人完成设备采购、指导施工单位对所采购设备进行安装,最后完成调试; 3、配合、指导招标人完成项目的线路布置、仪表安装及实施工作; 4、配合、指导招标人完成对能耗与环境质量监管展示中心平台建设及相关硬件产品的采购工作; 5、完成本项目能耗监管平台系统建设与调试; 6、对现场水、电、气、环境质量、空调系统、电梯等参数的收集与处理; 7、提供绿色建筑运行标识评审所需的原始能耗数据记录。主要包括医院的电、水、医用气体、环境温湿度和CO2浓度、空调机组运行参数等; 8、为招标方提供技术服务培训工作; 9、运行期间技术服务及维保内容:能耗与环境质量监管平台建成后的每年技术服务与维保工作由中标单位(或中标单位指定的专业公司)完成,完成内容包括:能耗与环境质量监管平台运行维护、系统维护与升级、监管末端设备维护、每年提供两个季节的节能诊断分析报告、提出效能解决方案、运行过程中协助招标人完成对相关故障的排查工作并给出解决办法及专业技能培训等。 二、履行期限、地点及变更 1、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至平台建设完成 2、履行地:安徽省滁州市 3、本合同签定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六条所述合同价款之10%的保证金或提供经甲方认可的等额无条件银行保函,作为乙方履约担保,以保证乙方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承担各项责任。 三、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交电气、暖通空调系统等各专业设计施工图纸,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甲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20天以内,乙方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 2、乙方赴现场调试之前,甲方需完成地源热泵、自控设备等设备的系统调试; 3、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 4、甲方有权监督检查项目运行速度,要求乙方定期提供项目进展情况报告。甲方要求乙方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乙方应尽量满足甲方的要求。 5、甲方应为派赴本项目实施的有关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如甲方在对原有的建筑和系统影响不大的情况下未能按照乙方提供的技术方案对图纸和文件进行修改和替换,造成的后果与乙方无关。 7、甲方应按协议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四、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按国家现行的建筑设计施工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的建设目的和要求,进行工程技术建设服务,按本协议第一、二条规定的工作内容和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服务成果文件,并对其负责; 2、如本项目的设计院、施工单位、物业等相关配合单位的配合存在问题,乙方可及时向甲方提出,待甲方予以确认后协调处理。 3、乙方按合同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若乙方建设服务内容未能满足本合同要求的,应在甲方规定期限内修改、补充、完善,否则应承担由此导致的违约责任。 4、乙方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建设服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甲方及施工单位进行说明。 5、若由于甲方未提供全面、正确的资料等或不履行其他为乙方工作开展所必须进行配合的义务而使用乙方的工作造成影响或无法进行的,乙方可在事件发生后五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履行该义务,未按约定通知的,视为未影响。 6、乙方交付项目建设成果资料及文件后,配合并协助甲方参与项目的设计施工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做必要调整补充; 7、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和本协议范围内的成果文件。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8、乙方选派有经验和有资质的人员从事本建设项目的相关工作,并按甲方要求参加各项讨论、论证、审核、答疑等协调会议。 五、成果及验收 1、建筑能耗与环境质量监管平台建设的施工图一套; 2、能耗监测所需设备采购数量清单、技术参数、规格型号清单一份; 3、能耗与环境质量监管展示中心平台相关硬件产品采购清单一份; 4、本项目能耗监管平台系统建设与调试竣工报告一份; 5、能耗与环境质量监管平台日程运行维护操作指南一份。
六、合同价款及其支付方式 本合同监管平台建设服务费为 元;后期技术服和维保费为 元。 付款方式如下: 1、预付款: 合同签订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人合同总价的20%,作为首付款。 2、过程付款: (1)提供正式施工图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的10%; (2)指导项目施工队完成所有监测点位安装施工,完成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的20%; (3)项目调试完成后,投标方提交节能监管平台调试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的30%; (4)投标方提交项目竣工验收资料,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的15%。 3、质保金: 自竣工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后,质保一年。质保期满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额的5%。 4?运行期间技术服务费和维保费:监管平台及系统稳定运行三个月后开始收取技术服务费和维保费用;每年分两次支付。
七、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及知识产权 1、保密资料: 为约定目的或涉及约定目的所在领域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一切装置、图表、书面资料、源程序、数据或者其它以各种有形载体记录的资料或由乙方以任何形式所接触到的甲方的商业信息;其它通过口头或视觉披露且在披露时经甲方明示该资料为保密的并在通过口头或视觉披露后十日内(包括10日)以有形载体记录、标明“保密”字样并交于乙方的,则也认定为该资料是保密资料。为约定目的或涉及约定目的所在领域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一切成果文件或由甲方以任何形式所接触到的乙方的商业信息及乙方的知识产权。 2、甲方以任何形式所披露给乙方的及乙方以任何形式所接触到的保密资料负有保密责任,乙方的所有员工不论是否直接参与项目,均负有保密义务。 3、乙方应将保密资料的传播限制在乙方为了双方约定目的需要知晓该保密资料的人员中,且不得将获取的保密资料用于双方约定目的以外的任何目的。 4、乙方保证未经甲方的书面授权,不得将保密资料以任何形式披露给任何第三方,不得将保密资料应用于本合同目的之外的其他任何目的。 5、在本项目终止后,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将其以任何形式接触到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资料原件、扫描件等)予以归还或者销毁、删除,同时向甲方提交一份由乙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乙方企业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表明所有保密资料已经全部归还或删除的证明文件。 6、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成果文件、商业信息,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乙方的计算、模拟、分析等成果文件。 7、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内的任何设计成果应用于其他项目,不得应用于本合同目的之外的其他任何目的。 8、如乙方违反上述保密条款的,乙方应立即停止其行为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甲方因乙方泄密行为所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上述违约金的,由乙方进一步赔偿甲方最大额度不超过合同额50%的违约金。上述保密条款不因本合同终止而终止。 9、本节内容在本合同终止后依然有效,保密期限5年。 八、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双方不能控制、不可预见或不能克服的事件,该事件妨 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 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 另一方该事件的性质、发生日期、预计持续时间等有关的细节,以及该事件阻碍通知方 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义务的程度; 3、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按照另一方的要求随 时通报不可抗力事件的现状。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4、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暂行终止履行本合同的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结 束为止,并且无须为此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最大努力克服该事件,减轻并消除其负面 的影响;不可抗力持续60日以上,双方均可解除本合同。 5、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当向另一方提供事件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或其 他适当机构)出具的证实不可抗力事件的合法证明,未能提供该等不可抗力证明而终止 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当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九、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因甲方原因终止合同,乙方未开始工作的,应退还甲方已 付费用;乙方已开始工作并取得工作阶段成果的,甲方按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费用; 2、在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原因(政策原因除外)终止合同,乙方未取得工作 成果的,应退还甲方已付全部费用。乙方开始工作后要求终止合同的,已开始阶段性工作并取得阶段性成果且成果得到甲方认可时,成果归甲方所有,甲方可以酌情支付乙方相应费用。但因乙方原因终止合同,造成甲方项目进展损失时,乙方应退还全部费用; 3、甲方应按本协议第六节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合同服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七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 4、由于乙方自身原因,致使甲方没有达到本协议第五节规定的服务成果,甲 方有权追讨已付给乙方的服务费用。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若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采取以下第 1 种方式解决: 1?双方同意由滁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双方约定向(合同签约地、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 1、本合同工作内容全部完成、工程款费用结清后,该合同自行终止;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 3、本合同一式捌份,双方各执肆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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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关审查登记栏:
合同登记机关(专用章) 经办人: 2015年 月 日 | |||||||||||||||||||||||||||||||||||||||||||||||||||||||||||||||||||||||||||||||||||||||||||||||||||||||||||||||||||||||||||||||
| 我单位对本项目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城南新院区能耗与环境质量监管平台建设服务项目招标文件进行确认。 采购单位: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招标人代表:赵云猛 联系电话:18955010000
(单位盖章) 2015年5月 19 日 |
| 采购代理机构: 滁州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毕建华、王自良 联系电话:0550-3087633、13485501933、13309604348
(单位盖章)
2015年 5月19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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