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来宾市兴宾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委托,拟对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龙头村等两个村土地整治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龙头村等两个村土地整治项目
二、项目编号:GSLB201104
三、招标人:来宾市兴宾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四、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招标范围:来宾市兴宾区凤凰镇龙头村等两个村土地整治项目设计图纸范围内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工程、村庄整治和其他配套设施工程。本工程分为两个标段。
六、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公告媒体:
公告发布日期:
公告发布媒体: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投标网(http://ztb.gxi.gov.cn)、中国政府采购(http://www.ccgp.gov.cn)、广西财政网(www.gxcz.gov.cn)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网(www.gxdlr.gov.cn)上发布。
七、截标日期:2011年9月28日09时30分
八、中标结果公示期:2011年10月9日至2011年10月13日
九、中标结果:
A标段
1、中标人: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建筑工程公司
2、中标价:人民币壹仟玖佰叁拾肆万柒仟玖佰捌拾伍元伍角陆分(¥19347985.56元)
3、工期:174天
B标段
1、中标人:南宁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中标价:人民币壹仟叁佰玖拾肆万捌仟叁佰壹拾柒元壹角柒分(¥13948317.17元)
3、工期:175日历天
十、评标委员会名单:梁伟、罗普宁、吴青、赖翠莉、雷淑茵
十一、说明:
1、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中标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当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13878709789 传真:0771-5709719
3、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1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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