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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鹿新街区道路硬化工程等三个项目([2013]B542) 成交公告

2013年11月20日 14:53 来源:打印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马山县周鹿镇人民政府的委托,于20131119日就周鹿新街区道路硬化工程等三个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周鹿新街区道路硬化工程等三个项目

二、项目编号:[2013]B542

三、采购单位:马山县周鹿镇人民政府

四、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五、竞标范围:周鹿新街区道路硬化工程;周鹿镇政府内新建挡土墙工程;马山县周鹿镇人民广场绿化及街北桥栏杆修复工程。工程造价948366.72元。

六、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及公告媒体:

公告发布日期:20131120

公告发布媒体: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222.216.4.8)、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www.ggecc.com

七、截标日期:20131119日下午3时整

八、成交结果公示期:20131120日至20131128(共七个工作日)

九、成交结果:

1、成交单位:广西夏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成交价:人民币玖拾肆万伍仟柒佰壹拾柒元壹角捌分(¥945717.18元)

3、工期:90日历天

 

十、评标委员会名单:滕玲、刘泉锋、邱再鸿

十一、说明:

1、竞标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首先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可以在答复期满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向当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13878709789   传真:0770-2885119

3、质疑人或投诉人必须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桂财采[2006]11号文)、《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第20号令)的要求进行质疑或投诉,如不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质疑或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采购单位:马山县周鹿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期:201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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