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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公安局排爆机器人、近距离炸药探测仪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2014年08月18日 16:19 来源:打印

    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受许昌市公安局的委托,就排爆机器人、近距离炸药探测仪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按规定的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排爆机器人、近距离炸药探测仪

项目编号:JZFCG-G2014072

二、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A包:排爆机器人;B包:近距离炸药探测仪。

三、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48189:30

评标地点: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评标2

评标委员会成员:梁东杰、杨建军、相启峰、张俊才、杜新建,推荐杜新建为评标委员会主任。

监督:海德峰

监督部门:许昌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四、评标结果

A包:第一名郑州繁威科贸有限公司;

第二名郑州三洲科贸有限公司;

第三名郑州华盾铁路安保科技有限公司;

评标委员会推荐第一名郑州繁威科贸有限公司为拟中标单位,中标金额1028000.00元。第二名郑州三洲科贸有限公司为备选中标单位,报价金额:¥985000.00元。

B包:第一名河南宏泰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第二名郑州华盾铁路安保科技有限公司;

第三名河南郑铁国盾警用装备有限公司;

评标委员会推荐第一名河南宏泰仪器设备有限公司为拟中标单位,中标金额280000.00元。第二名郑州华盾铁路安保科技有限公司为备选中标单位,报价金额310000.00元。

    五、联系事项

采购人:许昌市公安局;联系人:曲先生;电话:18637467699;地址:许昌市许由路中段。

代理机构: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联系人:朱女士;电话:13323993003;地址:许昌市许继大道43号。

六、备注

1、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国政府采购法》第六章“质疑与投诉”的规定,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2、未中标供应商请在公示期满后速来办理退还保证金事项。谢谢合作!

                                                许昌光大电子商务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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