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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质量监督日用精细化工产品检验站(汕头)仪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PZH011A038)招标预告

2011年05月26日 16:50 来源:打印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广东省汕头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的委托,就广东省质量监督日用精细化工产品检验站(汕头)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发布招标预公告。

一、招标设备名称及数量:

广东省质量监督日用精细化工产品检验站(汕头)的建设目标:按照省内一流标准,配置日用精细化工产品检测专业的先进设备 ,具备日用精细化工包括重要产品在内的80%以上产品的检验能力,以满足日用精细化工产品产业链检验检测的需求,为产品质量安全提供技术保障。为达到以上要求,本次采购广东省质量监督日用精细化工产品检验站(汕头)检验设备一批(详见后附清单技术说明)。

1、本项目招标设备中注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设备,是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所投标设备如为进口产品的,交货时供货方必须提供原产地证明和报关单(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存档), 同时要求提供中文的安装、使用、维修等技术文件。

2、本次招标货物除注明可以是进口产品外,其余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货物,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的《用户需求书》,包括货物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及相关服务。

3、本项目分3个包组,潜在投标人可单独对1个包组进行投标报价,也可同时对3个包组进行投标报价,投标人应对所投包组内所有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任何只对某个包组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4、交货时间:签定合同后国产产品在1个月内供货;其中进口产品在3个月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工作并交付验收。

5、交货地点:广东省汕头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或用户指定地点。

二、拟投标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供应保障能力及相应的实验设备经营范围;

3、投标人不是制造商的必须取得货物制造商颁授的有效代理证书(原件)或为本次投标提供货物的有效授权证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时间:预计于近期发布招标公告,请有意向的投标人留意有关媒体、网站的公告内容。公告发布范围如下: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汕头市政府采购网(shantou.gdgpo.gov.cn

汕头市政府门户网(www.shantou.gov.cn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网(www.gdpingzheng.com

欢迎潜在投标人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四、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广东省汕头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

招标人地址:广东省汕头市东厦北路155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754-88537013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天山路19号南航大厦二楼

联系人:方小姐 

 话:0754-88866333

 真:0754-88789738
附件:日用化工省站(汕头)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标书(定稿).doc(请点击下载)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0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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