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107国道新乡境沧河桥至马村段改建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107国道新乡境沧河桥至马村段改建工程已由 河南省发改委 以豫发改基础【2011】20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乡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省补助、地方自筹 ,出资比例分别为 53.5﹪ 12.85 ﹪ 33.63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改建及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修复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G107国道新乡境沧河桥至马村段改建工程,起点位于新乡与鹤壁两市交界处沧河桥,止于新乡市马村立交桥处,路线全长36.08公里,按一级公路标准进行改建,路基宽21.5米和24.5米。
招标范围:路基、路面、桥涵,其它工程及沿线设施。
本工程共分为施工5个合同段;监理1个合同段
施工:
CM1合同段:起点桩号K624+976—K638+600长13.624公里;
CM2合同段:起点桩号K638+600—K640+100(跨粮库专用铁路线桥,含两侧引线)1.5公里;
CM3合同段:起点桩号K640+100—K649+470长9.37公里;
CM5合同段:起点桩号K649+873.41—K651+050(牧野大桥)长1176.59米;
CM6合同段:起点桩号K651+050—K661+051.608长10.001公里;
监理G107XJ合同段:监理CM1、CM2、CM3、CM5、CM6施工合同段。
计划工期: 1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施工标段要求申请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 近5年内有承担过类似工程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监理标段要求申请人应具备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监理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施工标申请人可就上述3个施工标段、监理标申请人可就监理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同一申请人申请不同标段的主要人员及设备不得相同或重复。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者为有效申请人。
3.5河南省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为D级的企业不得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申请人于
5.2资格预审文件施工及监理标每套售价为 10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资审保证金
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应按申请人须知规定提交,施工标每标段人民币伍拾万元,监理标人民币伍万元的资审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河南日报》、《河南政府采购网》、《河南省交通运输厅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交通运输局网》及《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开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乡市公路管理局 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乡市胜利中街298号 地 址:河南开封市卧龙街219号
邮 编:453000 邮 编:475000
联 系 人:郑先生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 0373-2815304 电 话:0378--5658001
传 真: 0373-2815304 传 真:0378--5658011
© 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版权所有 | 联系我们 | 意见反馈 | 京ICP备10046031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