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揭西县农业局的委托,对揭西县农业局测土配方实验室仪器采购进行邀请招标采购,现通过资格预审选定参与投标人,欢迎供应商报名参加预审。
一、采购编号:OTC1118511
二、采购项目名称:揭西县农业局测土配方实验室仪器采购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贰拾壹万陆仟壹佰贰拾元整(¥21.612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3、标的类型:货物
4、采购内容:测土配方实验室仪器 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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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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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消煮炉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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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纯水器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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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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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元素灯 |
套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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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气体供应系统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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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通 风 系 统 |
原子吸收罩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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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离心风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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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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弯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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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自动控电系统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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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器皿柜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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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
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
7、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不得将其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五、资格预审的内容(供应商资格)、标准和方法:
1、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授权(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投标人若不是该产品的制造商,则必须是取得合格授权资格的代理商,代理商投标须提供所投产品的有效代理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说明:若设备授权单位、被授权单位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则被授权单位的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经营范围包含净化类及通风系统设备、实验设备等。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以本次投标截止日为基准)。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
1)供应商须按照资格预审公告要求提交书面材料到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审核。逾期提交的任何形式文件均为无效文件,均不予受理。
2)招标采购单位构对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满足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少于或等于5家时,则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全部获得参加本项目投标资格;满足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多于5家时,招标采购单位从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中随机选择5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六、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2、《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有效代理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商提供);
4、非联合体投标的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的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加盖公章)。
注:上述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按以上顺序装订成一册提交。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资格文件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报名和投标资格。不得以投标专用章、分公司章等任何其他形式印章代替公章,否则报名无效。
6.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期为2011年12月08日至2011年12月15日。
七、供应商需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时间:2011年12月16日09 时00分至 2011年12月20日16 时00分(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受理。
八、资料接受地点:(详细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九、预审审查结果将在报名截止时间后三个工作日内确定,并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预审结果。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
名 称:揭西县农业局
联 系 人:彭先生
电 话:0663-5583411
传 真:0663-5583411
联系地址:揭西县城霖都大道80号
邮 编:515400
2、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陶琛、范瑶
电 话:0755-82949699 或 82949060
传 真:0755-82949008
网 址:www.sz-otc.com
联系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邮 编: 518034
开 户 行: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帐 号:812482829710001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201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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