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市麻河镇卫生院综合楼建设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川市麻河镇卫生院综合楼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汉川市发改局批准(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发改行审[2013]33号文及汉财采计【2013】106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川市麻河镇卫生院,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专项建设资金和麻河镇卫生院自筹组成(资金来源),招标代理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建设规模:综合楼三层框剪结构,独立柱基础,建筑面积1200M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内所列示的所有内容
建设地点:汉川市麻河镇卫生院院内
总投资额:185万元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完善的管理制度。
3.3 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房屋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近二年必须有1个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建筑面积1000M2以上的框剪结构)
3.7 投标人近三年须连续盈利,提供近三年度经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
4、投标保证金
4.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万元(¥40000.00元),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汇至“汉川市综合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帐户,到帐时间为2013年6月9日下午17:00时前(以到帐时间为准)。
开户名称:汉川市综合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湖北银行汉川支行(原孝感市商业银行汉川支行),行号313535785113
帐 号:211010120100011060
4.2保证金汇款凭证附言中注明该项目名称,须从各投标人基本帐户汇入以上指定帐户,并在汉川招标投标信息网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单,未办理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
5. 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 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2013年6月18日上午9:00时前,地点:汉川市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三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时,项目经理必须提交下列证件及资料的原件交验,并提供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外来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年度备案表、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8.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发布公告的媒介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汉川市麻河镇卫生院
地 址:汉川市麻河镇卫生院
联 系 人:吴家显 联系电话:13971947916
招标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汉川市御景春城二栋三单元901室
邮 编:431600
联 系 人:李丽 联系电话:13972694777
电 话:0712-8381880 201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