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6月24日 00:00 来源: 【打印】
招标公告
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建省邵武第一中学委托,对其所需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受邀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招标编号:HXZ(南)15063
招标项目:福建省邵武第一中学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人:福建省邵武第一中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A.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
B.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C.根据福建省检察院及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提供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文件正本提供原件,副本提供复印件)。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4、招标项目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招标货物一览表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文件购买时间:自
7、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的售价均为50元人民币/份;需要异地购买招标文件者,请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账户(购买招标文件账户请来电咨询代理部林小姐:18159902052,请勿直接打款到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否则报名无效),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所需购买的招标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传真至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产生的风险负责。
8、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
9、开标时间、地点:
10、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之前, 将质疑问题以书面的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不含传真件和电子邮件)提交到招标代理机构,其他形式提交的质疑和逾期提交的质疑均不予受理。
11、投标保证金:合同包1:900元,合同包2:3920元,合同包3:2900元;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公告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并应在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编号+合同包*”
12、超过最高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13、以上如有变更,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通过以下网站通知,请投标人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fujian.gov.cn/)、南平招标投标服务中心(www.npzbtb.gov.cn:8081/)。
14、联系人
采购人:福建省邵武第一中学
地 址:邵武市八一北路48号 邮 编:354000
电 话:0599-6325816,联系人:陈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建设巷顺达商住楼2幢403室,邮编:353000
电话:0599-8607977 ,联系人: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邵武市支行
开户名称:邵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100598949610010001
交易中心名称:邵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邵武市熙春路电信大楼三层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最高控制价 | 技术参数 |
01 | 通用设备(不锈钢储物柜) | 60个 | 9.36万元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 与要求 |
02 | 专用设备(不锈钢厨具) | 1批 | 39.2万元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 与要求 |
03 | 专用设备(太阳能热水器、开水器) | 1批 | 29万元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 与要求 |
交货期、交货地点、付款方式: 合同包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交货地点:邵武第一中指定地点。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额的95%,余款5%于质保期结束后,无重大质量问题10个工作日内付清。 合同包2: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交货地点:邵武第一中指定地点。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额的95%,余款5%于质保期结束后,无重大质量问题10个工作日内付清。 合同包3:合同签订后15日内。到采购方实地完成安装、调试、培训并使用两周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
注:
1、投标人按合同包投标,对合同包内所有货物和服务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报价须提供投标产品的详细清单及具体品牌、型号、详细技术参数、性能说明和功能介绍、数量等。
3、中标人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招标人有权终止协议。
4、投标人所投货物必须是全新原厂原包装,通过合法渠道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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