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陶岔~沙河南段(中线建管局直管项目)澧河渡槽工程施工招标已由国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项目法人为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人为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陶岔至沙河南段总干渠是中线输水工程的首段,位于河南省南阳市、平顶山市境内。起点位于陶岔渠首闸下,终点位于沙河南岸鲁山县薛寨北,沿线经过河南省南阳市淅川、邓州、镇平、方城四县市及卧龙、宛城二个城郊区和平顶山市的叶县、鲁山县,共8个县(市、区)。南水北调中线一期总干渠澧河渡槽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叶县常村乡坡里与店刘之间的澧河上,是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跨越澧河的大型河渠交叉建筑物。工程区北东距叶县城关约
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干线工程为Ⅰ等工程,输水建筑物为1级建筑物。澧河渡槽为输水工程的一部分,其主要建筑物为1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其中澧河渡槽槽身段、连接段、过渡段、进出口闸室段和退水闸闸室段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1级建筑物。河道治导与防护工程等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建筑物。澧河渡槽设计流量为
澧河渡槽顺总干渠流向,自起点至终点,依次为退水闸室段、进口渐变段、进口闸室段、进口过渡段、槽身段、出口连接段、出口闸室段、出口渐变段、北岸明渠,右岸设退水闸1座。
计划工期:工程计划于
2.2 招标范围
工程轴线总长
主要工程量:土石方开挖17.0万m3、土石方回填72.0万m3、混凝土11.01万m3、钢筋1.04万t。
具体范围及主要工程量以招标文件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述资格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2005年10月以来具有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经历;
(6)信誉良好,财务状况能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7)项目经理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应具备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取得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具有3年以上大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的任职经历。
(8)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3年以上从事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技术负责人的任职经历;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总质检师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管理相关工作经历,具有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委托代理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等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9)其他要求: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中投标人须知以及法律、法规、规章不允许参与投标的其他情况。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大写) 叁仟 元(¥ 3000 ),售后不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缺页、印刷不清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年 11 月 18 日 10:00 时,地点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定于 2010 年 10 月 23 日 8:30 时在 河南省平顶山市飞行皇冠假日酒店院内 (宾馆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华区光明路南段,前台电话:0375-8888888)组织踏勘现场,在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南水北调网(www.nsbd.gov.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水北调中线干线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A座
邮 编: 100038
联系人: 赵本基
电 话: 010-88657129
传 真: 010-88657110
电子邮件: 64150723@qq.com
招标代理机构: 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
地 址:武汉市永清路21号枫丹白鹭大厦B座503室
邮 编: 430010
联系人: 蒋黎明、 唐璐
电 话: 027-82926410、 82820325
传 真: 027-82820329
电子邮件: 153044039@qq.com
开户银行:建行武汉市水利支行851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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