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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项目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平台招标公告(GXTC-1101037)

2011年07月12日 13:16 来源:打印

    期:2011712

招标编号:GXTC-1101037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委托,对国家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项目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平招标编号:GXTC-1101037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名称:国家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项目——运行维护管理平台。

2、招标内容:国家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项目——运行维护管理平台

   本次招标分为2个包:

 A包:网管和安管平台建设;

 B包:应用系统运行管理软件建设;
 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技术要求。

3、招标文件售价:每包(含电子版)1001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如需邮购,须加付EMS100元人民币。如需汇款购买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在汇款单上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包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未按时收到投标文件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汇款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邮编、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到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投标人。(传真的格式附后)

购买文件时务必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号、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移动电话、主营业务、法人代表、注册资本、资质等级等有效企业信息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1年7月12日起,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除法定节假日外)。

5、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

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1年8月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与地点:

递交标书截止时间:2011年8月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9层会议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

8、开标地点: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9层会议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0、投标资格:

A包投标资格

投标人除须满足《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仅允许使用其自身的资质、资格、业绩及独立名义投标;注册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 (含5000万元)以上;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与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认证的在有效期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 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其认证在有效期内(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 若投标的网络管理或安全管理产品非投标人生产,必须获得投标产品原厂商针对此次项目的专项授权书。每个厂商最多只能授权1家投标人参加投标。如厂商授权超过1家投标人,则投报该品牌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 投标文件中指定的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质或美国项目管理协会(PMI)颁发的PMP(项目管理师)证书(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文件中指定的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需在投标人单位工作2年以上(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6) 投标文件中指定的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专职、全程负责本项目的投标、签约、合同执行等所有工作,负责本项目期间,不得同时担任国家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项目中其他项目和环保系统内正在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负责人(必须针对此项要求出具承诺函)。

(7) 投标人所投产品同一品目在环境保护部和省两级必须为同一品牌。

(8) 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申请,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9) 以下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为环境保护部《国家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项目》提供总集成服务的承包商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集成商),为环境保护部《国家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项目》提供监理服务的监理单位北京中百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监理);

与总集成商或监理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

总集成商或监理的母公司(母公司指控股股东公司;控股包括绝对控股及相对控股;绝对控股是指持股比例超过50%,相对控股是指持股比例处于前三名);

总集成商或监理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绝对控股及相对控股;绝对控股是指持股比例超过50%,相对控股是指持股比例处于前三名);

与总集成商或监理属于同一母公司的法人。

B包投标资格

 投标人除须满足《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仅允许使用其自身的资质、资格、业绩及独立名义投标;注册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与信息化部(原信息产业部)认证的在有效期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资质(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 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其认证在有效期内(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 若投标产品非投标人生产,必须获得投标产品原厂商针对此次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5) 系统监控软件厂商最多只能授权3家投标人参加投标。如厂商授权超过3家投标人,则投报该品牌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 投标文件中指定的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高级项目经理资质或美国项目管理协会(PMI)颁发的PMP(项目管理师)证书(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文件中指定的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需在投标人单位工作2年以上(必须提供加盖公章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7) 投标文件中指定的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专职、全程负责本项目的投标、签约、合同执行等所有工作,负责本项目期间,不得同时担任国家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项目中其他项目和环保系统内正在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负责人(必须针对此项要求出具承诺函)。

(8) 投标人所投产品同一品目在环境保护部和省两级必须为同一品牌。

(9) 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申请,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10) 以下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为环境保护部《国家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项目》提供总集成服务的承包商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总集成商),为环境保护部《国家环境信息与统计能力建设项目》提供监理服务的监理单位北京中百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监理);

与总集成商或监理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公司;

总集成商或监理的母公司(母公司指控股股东公司;控股包括绝对控股及相对控股;绝对控股是指持股比例超过50%,相对控股是指持股比例处于前三名);

总集成商或监理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绝对控股及相对控股;绝对控股是指持股比例超过50%,相对控股是指持股比例处于前三名);

与总集成商或监理属于同一母公司的法人。

1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

招标人: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

地址: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

联系人:A-陈煜欣  B-胡昊

联系电话: 010-66556078  010-66556076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0

邮政编码:100044

联系人:江子扬   谭小嫣

电话:010-88354433396、360

传真:010-88356025

电子邮箱:codile@126.com

开户银行及帐号: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账号:7112510182600005361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联行行号:302100011251

汇入城市:北京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1712

附件:

邮购须传真的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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