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委托,就国家质检总局2011年食品安全监测能力建设项目12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招标编号:GXTC-1101104)所需的货物和服务,以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1、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及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代理所在地址得到进一步信息和查看招标文件。
2、本次招标货物分别如下,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其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评标、授标以品目为单位。
包号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项目单位 |
1 |
1-1 |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 |
1 |
安徽局 |
1-2 |
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
1 |
湖南局 |
|
1-3 |
液相色谱串联质谱 |
1 |
吉林局 |
|
1-4 |
液相色谱质谱 |
1 |
湖北局 |
|
1-5 |
液相串联质谱仪 |
1 |
江苏局 |
|
1-6 |
三重四级杆液质联用仪 |
1 |
山东局 |
3、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法人实体;
(2)国外设备制造商或其代理商须在国内设有满足售后服务要求的服务网点和技术支持体系;
(3)产品所属厂家和其授权代理商均可投标。若代理商投标,需出具所投主要产品(主要产品为:质谱主机)所属厂家的授权书,同时相关厂家失去其所授权产品的投标资格;(产品所属厂家包括其在国内的独资公司。接受产品所属厂家代理商的转授权,但需提供上述代理关系的证明。)
(4)产品厂家同一包授权参加投标的代理商不得超过一家,若授权两个(含)以上代理商,则所有的授权及其投标文件均无效;
(5)凡在国内注册的产品厂家和代理商注册资金均须在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按本招标邀请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2011年11月25日至2011年12月14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在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前台查阅或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1500元/包,如需邮寄另加100元的邮资费用,邮寄过程中产生的任何问题由购买标书人自己负责,招标代理机构不负责任。售后不退。
5、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1年12月15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至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420会议室,并须附有不低于投标金额1%的投标保证金,以招标机构为承受人。
6、兹定于2011年12月15日上午9:30时在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420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派1至2名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招标机构: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11层
邮 编:100044
电 话:010-88354433-346、414
传 真:010-88356025
电子信箱:rshao556677@163.com
联 系 人:邵 冉、孙占海
开户银行及帐号:
公司名称: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账 号:7112510182600005361
开 户 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联行行号:302100011251
国信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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