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都安县龙颈水电站改建工程已由广西河池市水利局以河水技[2013]6号文批复了其修改初步设计;都安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都发改字[2012]161号文下达了都安县龙颈水电站改建工程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都安西江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都安西江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桂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桂水招标备案[2014] 155 号,现对该改建项目的机电设备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都安县龙颈水电站改建工程机电设备安装
招标编号:GYZB-2014003-3
工程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广西都安瑶族自治澄江乡红渡村附近。
建设规模:本枢纽工程属Ⅳ等工程,电站装机容量3×2700kW。
工期要求:本工程机电设备安装计划开工日期为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内容: 本工程设备安装按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主要内容为:招标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1、水轮机设备、发电机设备、调速器、励磁、发电电压设备、厂用电系统、主变压器设备、高压电气设备、监控系统、保护系统、直流系统、通讯设备、电缆及电缆桥架(含制造)安装; 2、起重机25/5tQDA型、轨道、滑触线采购安装; 3、通风采暖、电梯设备、照明灯具采购及安装; 4、油、水、气辅助设备及管路采购和安装;5、一次拉线设备采购及安装; 6、外部观测设备、全厂接地采购及安装; 7、启闭机、拦污栅及清污机的采购安装; 8、压力钢管的制作及安装; 9、柴油发电机组采购及安装(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本工程机电设备安装招标控制投资约900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1年~201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且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业绩要求: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河床式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或轴流转桨式水轮发电机组(单机容量≥5000kW)水电站水轮发电机组安装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施工承包合同、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3.4 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一年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同时提供招标人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结果证明文件原件。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或电力工程技术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或电力工程技术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或电力工程技术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或毕业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其授权单位)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
发售时间:2014年 9 月19日至 9 月25日,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工作日,下同)。
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发售负责人:黄工程师、王工程师,联系电话:0771-5539841。
发售方法:
(1)取消登记,实行匿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用无单位标识的大号信封密封好(并加盖密封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本单位委托代理人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信息表、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打印件、投标人基本账户复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函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承诺书(格式见广西水利信息网公告栏)原件、投标人在都安瑶族自治县检察院行贿档案查询系统无贿赂犯罪和商业贿赂行为记录告知函(告知函内包括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以及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证明材料递交时递交人在信封上写明“****年**月**日递交”,接收人写明“****年**月**日接收”。上述证明材料要密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开启。
代理机构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打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2)投标承诺金由按项目收取改为按单位收取,金额为每个单位5万元,由潜在投标人从基本帐户转入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指定的专用账户。
(3)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2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文件附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潜在投标人持银行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柜台刷卡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投标人凭有效的刷卡支付单和投标报名表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招标人定于2014年 9月25日17:00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信息表打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信息表打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并通过指纹信息比对确认身份(否则拒收招标文件);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其投标承诺金将扣留转给招标人,投标人须重新一次性补足投标承诺金后方可继续参与之后其他项目投标。
6.2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介上发布:
(1)《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2)《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3)《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监督网》(http://ztb.gxi.gov.cn/);
(4)《广西水利信息网》(http:// www.gxwater.gov.cn);
(5)《广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网》(http:// www.gxsljg.com);
(6)《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 www.gxzbtb.cn);
(7)《广西西江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gxxijiang.com/)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2014 年 10 月 10 日10:00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都安西江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都安瑶族自治县屏山北路180号
邮 编:530700
联系人:韦工
电 话:0778-5271849
传 真:0778-5271649
E-mail:961099159@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民主路1-5号
邮 编:530023
联 系人: 马运生
电 话:0771-2185479
传 真:0771-2185479
电子信箱:gxgyzb @126.com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局:0771-2501293
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0771-2185381
招 标 人:都安西江电力发展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二O一四年九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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