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对海关总署2015年电子口岸硬件设备维保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
一、 项目名称:海关总署2015年电子口岸硬件设备维保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二、 项目编号:2015HGCG2-0040
三、 采购人: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
四、 采购机构: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五、 采购内容:海关总署2015年电子口岸硬件设备维保服务
六、 采购内容:
包号 | 名称 | 维保服务数量(台) | 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备注 |
01 | 网络设备维保服务 | 16台 | 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 北京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书》 |
4台 | 2015年8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 ||||
负载均衡器设备维保服务 | 12台 | 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 |||
以太网分流设备维保服务 | 2台 | 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 |
注:1.应答供应商必须对所投标包中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包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谈判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有能力履行采购内容要求和提供采购产品及服务的独立法人,其法定代表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谈判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采购本次服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单位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谈判供应商其他条件:
(1)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相关部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贰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八、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的时间、地点
1、领取时间:从2015年7月17日起至2015年7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
2、领取地点: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海关总署博物馆506室 电话:010-6519199。
3、领取人须携带加盖公章的授权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公司开户行账户信息。
九、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7月22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海关总署博物馆531会议室,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谈判供应商须派专人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递交地点。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十、采购机构信息:
采购机构: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详细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6号海关总署博物馆506室
联 系 人: 赵嘉 王晓娟
联系电话:010-65195984 65195199
电子信箱:zhaojia@customs.gov.cn
开户名称: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账 号:1100 1059 2000 5910 8022
开 户 行:建行北京东方广场支行
201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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