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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建设项目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2015年06月09日 17:21 来源:打印

招标人名称: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28号

联 系  电 话:010-63880803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2688251 

 

采购用途、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 

包号

招标内容

实施周期

实施地点

简要技术要求及数量(采购需求)

01

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涉密信息系统的建设,以及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体系的建设。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完成本项目全部建设内容并通过最终验收,具备测评条件。

北京,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指定地点

 

投标人应依据建设目标、标准原则和安全策略,从物理安全、运行安全、信息安全BM和安全BM管理等方面,严格按照FJBH要求设计系统的安全BM功能结构,确定产品选型和集成实施服务。

本项目所涉及的软硬件主要包括:防盗门、电子门禁系统各1套、网络接入分流器1台、KVM设备8台、视频干扰仪4台、终端安全管理系统、综合文档管理系统等。

 

采购用途:自用

招标项目的性质:货物

 

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须同时满足):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即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 具有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

4) 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5) 本项目中如有涉及开展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的产品范围内的产品,须具有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6)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7)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投标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61617时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投标申请人须派授权代表持以下文件前往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逾期将不予接受: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投标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1。

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完全满足本公告及附件要求,并提供了有效证明文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必须加盖申请人公章),则通过资格审查,其资格审查结果为合格。如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内容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证明文件、或不完全满足本公告及附件要求,则不能通过资料审查,其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

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相关要求:1)须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二份副本);2)申请资料须以A4纸装订成册(不接受活页),编制目录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无需密封;3)申请资料一经提交,概不退还

 

资格审查办法:招标代理机构在接收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将现场核对申请资料并形成《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检查记录》,投标申请人授权代表须在《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检查记录》上签字确认。随后招标人将组建审查小组,以本公告中规定的资格审查合格条件为依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及《投标申请人申请资料检查记录》进行复核及汇总,确定符合条件的合格单位名单。若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单位数量大于4家,则由招标人从合格单位中随机抽取4家单位作为本项目的邀请投标人;若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单位数量等于3家或4家,则邀请全部合格单位作为本项目的邀请投标人;若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单位数量不足3家,则本项目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招标代理机构将向邀请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同时将资格审查结果电话通知其余投标申请人。

资格审查时间:见资格审查办法。

 

采购项目联系人:刘姗姗、陈俊

联系方式:010-62688248、010-62688250(传真)

附件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要求  

1. 资格申请函;(格式见附件2)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附件3)

3. 证明投标申请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² 投标申请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申请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须在有效期内);

² 财务状况报告

² 投标申请人最近一次缴纳税收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

² 投标申请人最近一次缴纳社保基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

²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²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²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有)的证明材料。

4. 国家保密局颁发的有效的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甲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投标申请人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对以下内容进行承诺:

1)投标产品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

2)本项目中如有涉及开展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的产品范围内的产品,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附件2:资格申请函格式

资格申请函

致:                    

(投标申请人全称)授权(全权代表姓名、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招标编号、项目名称)项目的资格预审申请工作,为此:

(1) 提供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中规定的全部申请资料(正本[  ]份,副本[  ]份);

(2) 我方已详细审核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3) 我方承诺所提供资格预审申请资料真实、有效,如所提供资料存在虚假情况,我方将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4) 我方承诺我单位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行为;

(5) 我方承诺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与本次申请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申请人名称(公章):                 

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人:     (签字)       

投标申请人开户银行(全称)              

投标申请人银行账号                      

日     期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投标申请人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对招标编号为          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进行资格预审申请,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在此授权范围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及签署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我公司予以认可。

本授权书于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申请人名称(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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