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省政府采购系统要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有关政府采购各项要求,落实江苏省财政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推动政府采购管理实现从程序导向型向结果导向型的重大变革,更好地发挥政府采购制度在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服务、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江苏省政府采购工作要按照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提出的“在制度目标上,要从注重节资防腐向实现‘物有所值’转变;在市场规范上,要从注重公平竞争向完善市场规则转变;在操作执行上,要从注重程序合规向专业化采购转变;在监管方式上,要从注重过程控制向结果评价转变”的要求,坚持强化监管、依法采购、规范操作,扎实深化推进政府采购改革。
一、进一步提升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水平
切实抓好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的约束力。要继续按照“1+4”的预算管理体系要求,着力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通过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管理,实现财政业务处(科)室无预算不审核、操作机构无计划不采购、国库支付处(科)室无预算(计划)不支付,提升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水平。加强财政部门内部机构的配合,发挥财政部门职能优势,实行政府采购资金直接支付。要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预算覆盖面,努力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加强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与执行情况的检查,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和通报。
二、全力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推进规范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全力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以及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的财政投入项目,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根据财政部召开的全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贯彻措施,进一步完善我省政府购买服务政策体系;要逐步将由公共财政安排资金、用于社会公益事业、符合政府购买服务要求的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省级要抓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39个重点项目的落实,各市县今年要全面启动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其中,省辖市不少于10个项目,县(市)不少于5个项目。加强调查研究和组织筹划,按照方式灵活、程序简便、竞争有效、结果评价的原则组织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努力打造具有本地特色、覆盖面广、管理一流、操作规范、效果显著、公众满意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新模式。
三、扩大和完善批量集中采购
要在认真总结开展批量集中采购的经验基础上,及时推进批量集中采购。各级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创造条件,有针对性地选择一批社会反响大、协议供货价格偏高的品种,积极推行批量集中采购。扩大范围,增加品种,优化服务,满足合理需求,指导和督促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改进操作流程,合理确定集中采购批次,科学制定采购应急预案,强化中标供应商售后服务责任,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批量集中采购工作稳步推进、健康发展。
四、加强政府采购各当事人的监督管理
依法开展集中采购机构和部门集中采购机构考核;加强对社会代理机构资格检查和监督管理,建立社会代理机构退出机制;推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语音通知系统实施,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抽取使用行为,优化评审专家结构,充实人员,强化培训,提高质量。抓好《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办法》追踪实施和贯彻落实。依法处理供应商举报和投诉。
五、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进一步加大推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工作力度,积极协调各方,搭建银企平台,建立定期座谈制度;加强政策宣传,强化基础管理,完善统计分析制度,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融资工作方面形成江苏特色、创建江苏品牌。按照财政部新公布的节能产品、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认真落实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政策。促
进对中小企业供应商预留采购预算份额、打包参与投标、加分减价等优惠政策的实施,确保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六、着力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
我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信息系统将按照“功能完善、资源共享、规范透明、安全高效”的目标,建设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和执行“两个业务平台”,建设代理机构库、评审专家库、供应商库和商品信息库四个共享数据库;建设计划管理、电子评审、协议和定点采购、合同管理、监督预警、诚信体系、数据分析与决策支持、信息服务门户等“八个子主要系统”,在全国统一的政府采购系统标准化体系下,保持相对独立运行。2014年组织和推进我省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的建设工作,完成部分系统开发并在省级运行,整合衔接现有系统,逐步形成政府采购业务流程规范化、文本格式化、数据交换标准化的政府采购信息系统。2015年拓展至市县运行。
七、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调查研究
开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实施情况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采购等工作调研,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强课题研究,通过对政府采购实践中出现的热点难点,如政府采购预算、服务采购操作规范、政府采购专家管理与评审规范、供应商管理规范等专题进行前瞻性研究,为制定切实可行的政府采购制度措施提供理论指导和实践依据。
八、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和从业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政府采购系统干部业务培训,继续办好全省政府采购系统干部培训班。二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建立从业人员考试培训制度要求,完善全省采购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基础信息库、培训机构和培训制度。三是加强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和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应用,提高政府采购领域诚信建设水平。四是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努力改进工作作风,及时查处以权谋私行为,营造政府采购清正廉洁的良好风气。五是弘扬积极向上的政府采购文化,努力形成讲诚信、讲责任、讲是非的舆论氛围。
九、积极稳妥做好GPA谈判应对工作
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加快我省 GPA 谈判应对工作进程。组织和指导省级GPA谈判工作组及南京、苏州、无锡等市学习GPA规则,夯实基础研究,完善出价策略,积极稳妥地做好我省GPA谈判应对的各项基础和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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