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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2014年工作要点

2014年03月13日 09:51 来源:河南省财政厅打印

  2014年全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围绕我省财政工作重点和全国政府采购工作会议确定的工 作任务,更好地发挥政府采购制度在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服务、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深入推进政府采购扩面增量和规范化工 作,全面加强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推进我省政府采购各项改革创新。

  一、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管理范围

  (一)坚持扩面增量与厉行节约并重。切实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将财政预算覆盖范围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范围,进一步 提高政府采购规模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例。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约束力,严格执行资产配置标准,加强政府采购计划审核,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采取措施严禁采 购奢侈品、超标准的服务或者购建豪华办公用房。

  (二)切实加强工程项目政府采购管理。认真履行职责,对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有效监督。切实将实行招标投标之外的工程项目纳入政府采购管理范围。

  (三)推进和规范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工作。在做好通用类服务项目采购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 买服务的指导意见》精神,研究制定推进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的制度措施,认真组织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促进政府转变职能和提升服务效能。

  二、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建设

  (一)进一步修改完善《河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草案)》,积极推动《河南省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尽快颁布实施。

  (二)认真做好《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的贯彻落实工作。

  (三)加强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研究编制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等规范文本,着力解决采购活动中存在的采购文件编制不规范、采购程序不合规、采购信息发布不及时等问题。

  三、积极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一)支持和促进企业发展。认真做好《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小型微型企业的实施意见》的相关工作,服 务和支持企业发展。总结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经验,完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制度,逐步建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积极推进绿色采购。加大绿色采购力度,提高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比重。加大政策宣传,鼓励我省企业开展节能环保产品认定,认真落实优先采购政策,推动我省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三)完善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机制,实行审核公示制度,严格控制政府采购进口产品。

  四、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

  (一)按照财政部《全国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建设总体规划》和《政府采购业务基础数据规范》,改造完善我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实现与全国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的互联互通和政府采购业务的全流程、全电子化操作,提高政府采购信息化水平。

  (二)进一步完善充实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信息库、代理机构信息库等基础数据库,实现全省基础数据库信息共享。建立全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为实现采购活动信息查询、供应商随机抽取创造条件。

  五、加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力度

  (一)加大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力度,按照政务公开和政府采购信息公告要求,积极推进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采购结果以及质疑投诉处理的公开,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

  (二)规范政府采购采购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工作,改进政府采购供货管理措施,鼓励协议供货和定点单位范围内网上竞价,加强对协议供货和定点单位的监督检查。

  (三)优化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和进口产品审核流程,推广单一来源和进口产品采购审核前公示制度。

  (四)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资格认定工作,加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开展社会代理机构专项检查等工作。

  (五)依法做好供应商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力度,建立供应商、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违法违规“黑名单”制度。

  六、加强政府采购宣传培训和队伍建设

  (一)加强政府采购宣传,弘扬积极向上的政府采购文化,大力加强政府采购领域道德建设,努力形成讲诚信、讲责任、讲是非的强大舆论氛围。做好社会关注热点、难点问题的释疑解惑工作,营造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良好氛围。

  (二)完善政府采购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制度。积极开展采购人、监督管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等各类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业务和系统操作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综合业务素质,逐步实现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和评审专家持证上岗。

  (三)指导河南省政府采购协会积极开展工作,发挥协会行业自律的作用,强化市场主体的社会公德意识,将诚信建设的要求内化为自身的道德标准和行为准则,自觉担负起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

  七、进一步做好GPA谈判应对工作

  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安排,进一步深入开展GPA谈判应对研究工作,根据国家谈判进程和节奏,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积极做好我省出价修改和完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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