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政府采购工作要点》提出,在建立健全政府采购法规体系工作中,要推动出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研究修订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投诉处理、信息公告等部门规章。研究制定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服务定点采购、监督检查、社会代理机构监督管理、涉密项目采购管理、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工作规程等制度办法。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加强政府采购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工作。
© 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版权所有 | 联系我们 | 意见反馈 | 京ICP备10046031号-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