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新预算法为契机加强预决算监督

2015年03月09日 13:58 来源:人民网打印

  3月8日下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张德江在部署2015年工作的主要任务时指出,新的一年要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和“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制约和监督。”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

  加强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形势,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证法律得到正确有效实施。安排检查水污染防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农业法、民族区域自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职业教育法等6部法律的实施情况,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增强执法检查的权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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