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勤和:让政府采购沐浴在法治阳光下

2015年03月13日 09:26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打印

  “新《预算法》是推进财政预算公开透明的新起点,开启了政府采购预算公开的新阶段。在此基础上,我们的政府采购预算势必会更加精准。”近日,全国人大代表、甘肃省财政厅厅长张勤和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2013年以来,甘肃省在试编政府采购预算的基础上,将部门预算安排的所有使用财政性资金及其配套资金采购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支出全部纳入政府采购预算。

  在阳光下晒出采购预算

  张勤和表示,对政府采购预算公开,新《预算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都有明确规定。2013年以来,甘肃省在预算执行中,坚持“三不原则”,即:对于不按要求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不列入当年政府采购计划,不进入政府采购程序,不支付政府采购资金。

  从近几年甘肃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执行情况看,采购预算与采购需求脱节的问题也确有发生。“采购需求除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外,还应当满足采购人需求或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需要,这是底线!”张勤和强调。

  他表示,以往,这一点没有得到很好的坚持,导致预算与需求标准脱节,甚至发生“豪华采购”等现象。为有效解决这一问题,今后,甘肃将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要求,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采购标准在经费预算内,将依据资产配置标准和技术、服务标准确定。二是对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除紧急的小额零星货物采购和有特殊要求的外,凡适合批量集中采购的,均实行批量集中采购。三是加强履约验收工作,按照采购合同规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对1000万元以上的大型政府采购项目,强制要求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四是坚持阳光采购。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质量,做到应编尽编,与市场对接,并推进政府采购预算公开,接受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全面、全程监督,推进“阳光采购”,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新政下的新气象

  PPP作为化解地方债务、利用社会资本和政府资本的有效措施,成为了近期政府采购业界热议的焦点。为规范PPP的管理,财政部出台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在这一方面,甘肃省也积极行动了起来。

  张勤和告诉记者,推进和规范PPP模式,是在加强和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同时,有效解决市政建设工程等公益性项目资金和管理问题的重要方式。因此,甘肃省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2014年以来先后组织开展了多期培训,在工作上也取得了一定进展。

  记者了解到,该省财政厅已批准设立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管理中心。2014年,经过认真筛选,在公共服务领域确定推广7个PPP项目,涉及供热、供水、污水处理、轨道交通、养老基地、客运站等领域。今年,又陆续储备了30多个项目,涉及交通、医院、体育馆、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等方面。在项目执行中,甘肃将坚持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根据每个PPP项目的采购特点,依法选择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和单一来源采购等采购方式。同时,在各类专项资金分配上,优先支持PPP项目。对于已建成运营的项目,鼓励市县运用PPP模式盘活存量资产,化解项目债务。

  对于近期备受关注的公务用车管理改革问题,甘肃省也已经拿出了自己的方案。采访中,张勤和表示,从2014年下半年开始,该省主要从统计摸底、调研、征求意见、拟定改革方式和配套办法等方面开展了此项工作,具体改革方案待中央批准后,将在年内启动实施。

  购买服务逐步推开

  采访中,张勤和还向记者介绍了甘肃省推行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相关情况。他表示,此前,该省已经印发了《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关于政府购买服务资金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建立政府购买服务信息报送机制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建立了政府购买服务信息沟通机制,完善了相关配套政策措施。

  接下来的工作就是要开展试点、稳步推进。2014年,甘肃省财政厅制定了省本级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方案,并会同有关部门公布了《2014年省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试点项目名单》,在9个部门选取社会组织培训、艾滋病防治等10个项目开展试点。目前,省内大部分市州已出台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意见)及指导目录,一些地方选择居家养老、公共绿地管护、公共环境卫生、物业管理、社区法律服务、规划设计等项目开展了试点。

  据张勤和介绍,2015年,该省省级部门计划购买服务项目32项,购买金额1亿元以上,涉及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电子政务、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公共工程、审计服务、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等领域。

  “政府采购要实现阳光采购,就必须坚持依法办事、依法采购。过去,在政府采购领域出现过一些腐败问题,从根子上来讲,就是因为没有坚持依法采购。”对于政府采购法治化发展的问题,张勤和告诉记者,2015年,甘肃省将按照“修订一批、填补一批、细化一批”的思路,清理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不衔接的地方性法规,完善相关制度办法,着力解决现行法规制度不明确、不细化和操作性不强的问题,并研究制定供应商、社会代理机构、进场交易等管理办法,建立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标准和联合惩戒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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