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三方治污 政府采购等将带头实施

2014年11月24日 10:05 来源:解放日报打印

  2014年10月第四个周四,上海市政府某会议室内座无虚席,会议主题聚焦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提出上海将在多个重点领域试点推广该模式,政府采购、投资项目和国企等将带头实施。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也明确鼓励排污单位和个人委托第三方机构运营其污染治理设施或者实施污染治理。该月,上海市政府和市环保局又先后下发文件,提出加快推进第三方治污工作的意见、明确具体试点工作方案。

  快,是业内人士对今年沪上第三方治污市场发展的普遍感受,其突进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省心省钱才有市场

  “这个行业走了16个年头,现在终于跑起来了。”1999年就已涉足第三方治污市场的上海天成环保有限公司总经理滕国忠,是沪上最早一批吃螃蟹者,和记者聊不了多久,他就要应邀去商谈一个产值千万元的电镀企业治污托管项目。在他看来,以前的项目都要自己掘地三尺,而现在不少项目是主动找上门,企业要考虑的不是“揭不开锅”的问题,而是“锅够不够烧”。

  第三方治污市场风生水起,技术水平高低是决定性因素。滕国忠坦言,许多人过去把环境污染治理想得太简单,企业以为自己采购设备、组建团队就能搞定,实际上大多数是纸上谈兵。

  上海高雅玻璃有限公司是天成环保的早期客户,在化妆品玻璃瓶市场上占有相当大的份额,拥有4条蒙砂处理线可制造加工“磨砂玻璃”,这种工艺要利用氢氟酸腐蚀,腐蚀工序排出大量酸性含氟废水。虽然该公司根据环保要求建造了废水处理装置,但工艺废水处理能力仅为120吨/天,而其实际的工艺废水排放量比这还要多出1倍。此外,操作人员业务不熟练,只能按废水量投放药剂,可实际上进入处理池的废水量和浓度经常发生波动,且由于需要处理的量太大,导致投药后进行反应和沉淀的时间不够,因此该企业的工艺废水排放极不稳定,多次被环保部门处罚。

  排污企业的主业毕竟是生产加工本身,把治污交给更专精的第三方企业,效果可以事半功倍。即使企业拥有足够强大的治污能力,要产生相同的治污效果,第三方企业花费的成本往往也较小。据滕国忠介绍,第三方企业至少可以在药剂采购、工艺设计、人力资源管理等三方面省钱。由于采购量大、频率高,第三方企业一般可以比市场价低一到两成的价格,从厂商直销渠道拿到药剂;在药剂的投放方案设计上,第三方企业根据污染物的生成规律可随时精确地调控各种药剂的配比及投放量,比粗放的定时定量投放节省近三分之一的药剂;而不少第三方企业采用的运营方式,可以和众多有需求的排污企业开展“车轮战”,比排污企业安排专职或兼职技术人员节省近两成的用人成本。

  天成接手高雅玻璃治污订单后,对该企业原有的治污设备进行改造,对集水池进行扩容,增大了废水的调节时间,使废水量和浓度的波动变小;同时,增加了3套反应沉淀槽,增加了反应次数,使废水处理的连续性增强;反应沉淀槽后增加了沉淀池,增大了废水中的污染物与药剂反应后沉淀停留的时间,保证最终排出的废水稳定达标。从2002年运营至今,该企业工艺废水处理规模提高并稳定在240吨/天,至今未发生一起超标排放事故。

  光治不管难成气候

  第三方治污虽然在国内尚处起步阶段,但上海早在16年前就有企业开始探索,时至今日,全市第三方环境治理年产业规模约50亿元,约占工业和市政环保投入的1/5,2004年以来年均产值实现了约两成的增幅。根据计划,到2017年,上海工业和市政年度环境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投入规模可达300亿元以上。

  生意红火的同时,滕国忠对未来却比较谨慎:虽然第三方治污可以降低排污企业的成本,但这种省钱是在守法的前提下实现的,可如果偷排超排的违法成本低于守法成本,甚至比第三方治污的成本还要低,那么守法环境就会被打破,排污企业可以选择不治污或不达标排放。如此,第三方治污的“低成本”就没了优势和吸引力,难以形成市场并壮大。

  根据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排污单位超标排放,在限期治理期间排放仍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可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按规定,限期治理时间最长不超过12个月,假设此期间企业只因“整改不力”而被罚一次,那么其违法成本最高只有10万元,可添置一套治污设备和维护一条完整的治污工艺流程的成本可能远高于此水平。

  显然,环境污染光靠治理是不行的,还需要强有力的监管,让违法成本高企、守法成本更低。数据似乎也印证了监管的重要性。近年来,上海每年环保投入占GDP的比例都保持在3%左右,在全国各城市中领先,环境因此逐步改善。上半年上海环境治理报告显示,本市第五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近九成项目已完成或开工,19项国家重点减排项目和88项本市减排项目已完成,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同比分别削减了2.16%、3.26%、8.02%和6.65%。可与此同时,上海的空气质量形势依旧严峻,以PM2.5为代表的大气复合型、区域性污染仍旧突出,灰霾天时有发生。去年上海空气质量达标率为66%,PM2.5年均浓度为62微克/立方米,超出国家标准77%。今年上半年,上海也只有73.5%的日子空气质量符合了国家标准。

  可以看到,政府花了大力气治污,但如果作为排污主力的企业没有自觉、不花心思治污,短时期内市民对于环境改善的认同感并不会很强。据悉,今年上半年全市环保系统查处环境违法案件780件,同比增加12%。其中,不少违法单位被发现治污设施闲置或间歇运行,形同虚设,根本实现不了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求。

  要“奔跑”,但不是“瞎跑”

  让第三方治污产业彻底“跑”起来,上海已开始采取行动。

  首要行动是明确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单位的法律责任,让该产业规范地“奔跑”,而不是“瞎跑”。《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明确,第三方治理企业“未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实施污染治理,或者在实施污染治理中弄虚作假的”,予以行政处罚。这意味着,第三方治理企业应承担因其违法行为造成污染的行政法律责任和连带责任,“出事推给排污企业”不再行得通。上个月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本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指导意见》也明确,排污单位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签订并进一步规范治理合同,明确委托事项要求、双方责任义务、相互监督制约机制、赔偿补偿机制等,依法保护相关方权益,避免责任推诿。

  其次是提高污染环境的违法成本,保护守法者的权益,为第三方治污产业发展创造“跑道”。本市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工作方案(2014-2015年)显示,根据严于国家标准、接轨国际标准的要求,上海将逐步制修订锅炉、餐饮油烟、汽车涂装、涂料油墨、印刷包装、船舶制造、大气综合排放等大气排放标准和电镀等重点行业水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另一方面,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经信委等部门将调整主要污染物排污的收费标准,按排放水平实行阶梯式收费、按行业类型实行差别化收费。监管部门还将进一步扩大重点污染源自动连续监测的范围,到2017年,实现国家、市、区县三级重点监控企业自动连续监测网络的全覆盖。三管齐下,倒逼排污企业进一步提升治污水平,没有能力改善治污水平的排污单位,应当委托第三方治污。

  第三,许可审批取消后,第三方治理企业的诚信和行业自律体系亟待建立。据透露,上海将出台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管理办法,完善排污申报登记管理,实施治理合同登记。此外,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企业不规范经营、偷排漏排、运营设施未达到环保要求等信息,将纳入本市企业征信系统和社会公共信用服务平台,并与融资、担保等相关政策挂钩。上海还将鼓励第三方治污企业成立行业协会,建立行规行约,开展能力评估、等级评定、培训教育等工作来自我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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