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31日 14:2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打印】
一、相关当事人名称
当事人: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凌工路2号
二、基本情况 2014年3月至8月,本机关依法实施了“2014年度政府采购甲级代理机构专项检查”。检查发现,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存在评标委员会成员数量不合法、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评分标准不具体等问题。
三、处理结果 本机关做出处理决定如下: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8号)第37条、第45条,以及《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07]2号)第四部分的规定,对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作出责令整改的处理。本机关对大连理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另行处罚。
201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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