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要求以“法治”高度推进PPP立法

2016年07月12日 09:29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打印

  “我们建设法治政府,国务院法制办一定要超越部门利益。在起草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过程中,既要充分听取吸收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更要站在‘法治’的高度,超越于部门利益之上。在这一点上,法制办必须要有权威,‘说了算’!”李克强总理在7月7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

  当天会议的一项议题,是听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推广情况汇报,推动更有效激发社会投资活力。两个部门分别提请了“特许经营立法”和“PPP立法”的意见,其中许多内容重复交叉,还有不少意见相左。法制办负责人表示,应该统筹协调两部门意见,推进单一法案的立法工作,为推广PPP模式提供根本的法律保障。

  李克强当即明确要求由国务院法制办牵头,加快推进相关立法进程,以更好的法治环境更大激发社会投资活力。

  “我刚从汛区回来,有些地方的城市棚户区,淹了快4米深,看着真是惨啊!”总理说,“这也凸显了我们城市公共服务的突出‘短板’。所以必须要加快相关立法工作,切实加快‘补短板、惠民生’的进程!”

  李克强说,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对推进结构性改革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加有效供给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这方面确实存在政策衔接配套不足、社会资本参与度不高等问题,民营资本进入公共服务等领域还存在很多障碍,而政府投资财力又有限,在公共服务领域存在着许多历史‘欠账’。”总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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