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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殡仪馆丧葬用品协议供货资格招标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2005年08月15日 09:31 来源:打印

中山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山市殡仪馆委托,就中山市殡仪馆丧葬用品协议供货资格招标项目(招标编号0658-0501SZTC8039)(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拟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预审。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山市殡仪馆丧葬用品协议供货资格招标

项目编号:0658-0501SZTC8039

2、项目需求:01包:棺木协议供货资格 一项

02包:骨灰箱(盒)、骨灰盅、寿衣、寿被、防腐袋协议供货资格一项

二、申请资格标准

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工商注册登记的合法经营丧葬用品的企业或者生产厂家。

2、投标申请人应当在中山有销售服务点(包括办公场所)及具备运输能力。

3、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木材经营许可证。

三、需提交的申请资料

1、投标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3、如由法定代表人以外的人进行投标申请并签署相关申请资料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企业概况(含组织结构、财务状况、职工人数、专业技术人员数等)。

6、投标申请人的销售网络概况以及从2002年起的销售业绩。

7、符合申请资格标准的证明文件。

8、投标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投标申请人须对以上内容逐项响应,任何缺项将可能导致其申请被拒绝。

四、申请文件格式

1、申请文件须以书面的形式提供,格式由申请人自行编写。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申请文件内容的真实、准确,所有资料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密封提交。

3、申请文件须使用中文,如需使用非中文资料,投标申请人须提供中文翻译资料,并以中文资料为准。

4、投标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文件须为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申请文件应清楚地注明“正本”“副本”等印记。如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申请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五、有意向报名的投标申请人可于2005年8月12日起至2005年8月18日上午11:00前(每天(节假日除外)8:30AM至11:30AM/2:30PM至5:00PM(北京时间))将申请文件递交至中山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六、资格预审评审

1、评审日期为:2005年8月19日下午3:00。

2、评审原则:

2.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资格预审文件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2将根据资格预审文件中的相应要求,对投标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评审。

2.3采用综合评议法。若本项目下合格投标申请人家数多于3家但不足8家(含8家),即所有投标申请人都直接进入投标。若合格投标申请人多于8家,评审小组即以资格和资质、财务状况和信誉、技术力量、经营业绩和经验为基础,从是否符合资格预审文件要求,以及符合的程度等方面综合评定各投标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文件,从合格的投标申请人中选出8家生产单位进行投标。

3、投标申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申请有关的费用。不论申请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业主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招标方将根据实际情况与评审结果进行下一步的工作。

七、业主名称:中山市民政局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中山三路3号经贸大楼四楼 邮编:528403

八、招标机构代理名称:中山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华坚、许文杰

电话:(0760)8385020

传真:(0760)8330182

地址:中山市中山三路3号经贸大楼二楼东座

邮编:528403

电子邮箱:zstc@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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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联招标采购网:www.sztc.com
中山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200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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