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投资中牟县韩寺镇基本农田示范区土地整理项目(一期)己由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全资,招标人为中牟县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和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区位置与范围:项目区位于中牟县韩寺镇,涉及潘店湖、东岗、半截楼、姚家、董店、你悟岗、瓦灰郭、古城等8个行政村及韩寺镇县林场辖区。项目区北面和东面紧邻贾鲁河,南接堤里小清河,西到潘韩公路。项目区经纬度坐标为:东经114°06′02″—114°08′52″,北纬34°37′30″—34°40′44″之间。
2.2招标内容:按照上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内容和规划图纸,对项目区内的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和其它工程等全部工程的施工和监理进行公开招标。(详见招标文件)
2.3建设规模:土地整理面积979.08公顷。
2.4建设地貌类型:黄河冲积平原。
2.5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7标段划分:中牟县韩寺镇基本农田示范区土地整理项目(一期)按照地域和工程内容共划分为14个标段,内容分别为:第1标段:土地平整工程;第2—6标段为:道路、排水沟工程、桥涵工程;第7—1 0标段为:井、井房、地埋管等工程;第1l标段为:电力、变压器;第12标段为:防护林;第13标段为:标志牌;第14标段为:施工全过程的监理工作。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第1—10标段的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第11标段的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含二级)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第12、13标段的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相关经营范围;第14标段的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行业乙级(含乙级)以上监理资质,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第1—11标段施工招标投标人可同时就3个施工标段进行投标,但只能中1个标段。
3.3 2008年(含2008年)以来施工业绩及资信良好,无不良记录。
3.4应具备与项目建设标准相适应的技术设备和资金实力。
3.5没有被法院、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列入“黑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符合资格要求的报名单位当日即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整套图纸)售价:1000元/套。招标文件和图纸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河南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郑州市政府采购网zhengzhou.hngp.gov.cn、伟信招标网(www.hnwxzb.com)、中牟县政府采购网(www .zhongmou.hngp.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牟县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中牟县商都大道368号 地址:郑州市商城路与紫荆山路交叉口裕鸿国际A座25层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人:秦先生、李女士、孙女士
电话:0371-65528292、65528295
传真:0371-65528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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