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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桂林市南溪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秀峰、象山段)景观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2010年10月26日 11:10 来源:打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桂林市南溪河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秀峰、象山段)景观工程设计 项目业主为桂林市南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指挥部、桂林市经济建设投资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自筹 ,招标人为桂林市南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指挥部、桂林市经济建设投资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桂林市南溪河
秀峰、象山景观工程建设规模:景观工程。包括象山、秀峰段两段建设,其中:
 (1)象山段。象山段分为东西两段,其中西段北起黑山植物园东南端,南至八一桥,全长约0.95公里;东段西起南溪山排涝水闸,东至漓江出水口,全长约0.25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公共绿地休闲区、沿河城市生活亲水感受区、南溪河汇水景观区、驳岸工程、灯光工程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工程等项目。
(2)秀峰段全长4.3公里,东端相交中隐路与象山段相接,西端到路口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公园游览观赏区、自然原生态景观区、生活休憩绿地景观区、驳岸工程、灯光工程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工程等项目。
计划工期:(中标通知书后)二十天;设计后服务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 
招标内容:秀峰、象山段景观工程施工图设计
招标范围:项目的施工图设计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 规划、园林设计乙级,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项目总设计师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职称及以上职称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企业法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现场核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为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 2010 10 26 日至 2010 11 1 每日上午8:30 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桂林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市西环二路92号六楼大厅)
联系人: 雷冬香  联系电话:0773-3825942  
4.2投标人报名后,除不可抗力外,应依法参与投标,如投标人自行放弃投标,按桂林市建设工程招标站市招字[2009]08号文处理。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桂林市建设工程服务交易中心(www.gljyzx.com)、广西招标网(ztb.gxi.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zfcg.guilin.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 )、广西财政网(http://www.gxcz.gov.cn/上发布。
招标单位:桂林市南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指挥部、桂林市经济建设投资总公司   
 址 :桂林市解放东路工会大厦六楼  
邮 编:541001    电 话:0773-2880683    传 真:0773-2880683   联系人:周毅
招标代理单位:桂林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 桂林市解放西路3-5号五楼
邮 编:541001    电 话/传真:0773-2834827    联系人:郝 宁
                                                           2010 10 26
工程招标管理机构:桂林市建设工程招标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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