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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上海钢材加工有限公司行车招标公告

2010年11月16日 10:35 来源:打印

    期:20101116

招标编号:0613-106235022255     国内竞争性招标

 

 

1.     上海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机构” )受中钢上海钢材加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中钢上海钢材加工有限公司所需设备的供货、安装、服务进行国内公开竞争性招标。

1)  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行车      13

2)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  交货期:合同生效后  2  周内完成并提交项目基本设计资料, 6  个月内提交设备至买方指定地点,合同生效后  7  个月内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并交付使用。

 

2.     对合格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1) 投标人为独立法人单位;

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

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销售业绩、良好的质量信誉、良好的售后服务,拥有合格的专业培训师和维修工作人员;

4) 投标人所投的设备应是本企业成熟产品,具有成功的业绩。

5) 投标人所投设备必须具有国家进口许可所需相关证明文件。

6) 制造商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国际认可的同等资质证明;

7) 应在国内设有固定的销售、安装、售后服务及维修保养机构;

8) 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的设备近三年在国内外类似项目的用户证明文件。以上业绩须提供书面证明文件;

9) 如果投标人提供的投标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唯一授权书。(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8-4)

 

3.     合格投标人可在上海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得到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4.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101116日至20101123日,每天(节假日除外)9: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 在上海机电设备招标公司(长寿路285号恒达广场16楼)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国内邮购另加邮资人民币60元),售后不退。

 

5.     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供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投标总价的2%(最高为人民币80万元),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内有效。

 

6.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果存有疑义,务必于201011231600前以传真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函给上海机电设备招标公司,以便及时安排答疑活动,逾期收到的问题招标人有权不做解答。如果未在以上期限内提出疑问,并在开标当天提交了投标文件并参与了投标,则招标人和招标机构有充分的理由认为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所有要求没有任何疑问并表示完全认可和接受。在开标以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将不再受理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容所提出的任何质疑。

 

7.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期前,在“上海机电设备招标公司招标网”(www.shbid.com)上成功注册(该项注册免费)。否则,投标人将不能有效地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8.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01299:30 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上海机电设备招标公司(长寿路285号恒达广场16楼),晚于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分钟到达投标地点办理投标登记等相关手续。

 

10.  定于20101299:30 时(北京时间),在上海机电设备招标公司(长寿路285号恒达广场16楼)公开开标。届时邀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以上招标、投标、开标程序为本次招标的法定程序。日程安排如有变更,以本公司的书面通知为准。欢迎有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国内合格投标人就招标文件的内容进行投标。上海机电设备招标公司在此声明: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仅发布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上,未授权其他网站或报刊杂志进行转载,招标文件也不进行网上电子发售。

 

 

 

招 标 人:中钢上海钢材加工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上海市虹口区甘何路8号明道大厦8A

 

招标机构:上海机电设备招标公司

详细地址: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

    编:200060

联 系 人:陈健鹏     封航

    话:86-21-32557762 

    真:86-21-32557272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地址:淮海中路200

    号:31001550400055646341

电子信箱:jianpeng@yahoo.com.cn   shgcbc@hot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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