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清远市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广东省清远市地方税务局“政务大厅信息整合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采购项目编号:0852-1041QYB2B556
二、 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清远市地方税务局“政务大厅信息整合系统”采购项目
三、 采购预算:人民币90万元
四、 采购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期及最高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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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货物名称 |
数量 |
交货期 |
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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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大厅信息整合系统 |
一项 |
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进行验收 |
人民币90万元 |
注:①项目类型:货物类。
②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采购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③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货物及服务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五、 供应商资格: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 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本项目接受经销商、代理商的报价。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购买采购文件:
1. 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七、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八、 投标时间:
九、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4B
十、 开标评标时间:
十一、 开标评标地点: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4B
十二、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www.gdgpo.com)及清远市政府采购网(www.qycg.gov.cn),相关公告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2. 补充媒体: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
十三、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采购人联系人:
电话:0763-3813 002-806 电话:0763-3868 062
传真:0763-3813 090 传真:/
地址:清远市新城区连江路金沙商务大厦14B
十四、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65 6838
十五、 购买采购文件账户
收款单位: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凤鸣分理处(购买采购文件开户行)
帐号:4400 1760 2070 5300 1194 (购买采购文件账号)
广州采联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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