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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曙区人民法院文化环境设计与制作招标公告

2011年02月25日 08:46 来源:打印

招标编号:2011-NBHSC-0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曙区人民法院文化环境设计与制作已经区采购办核准,项目招标文件已经区交管办审核,本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文化环境设计与制作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设计与制作要求

2.1办公区域文化环境设计制作

项 目

设计与制作要求

二楼大厅形象浮雕

 

该浮雕设计以法律元素为主,着力展示公平、正义、和谐的时代主题,兼具教育意义与警示意义;

该浮雕设计能凸显海曙法院的廉政气息与自身特色,内涵丰富、简洁大气、构思新颖;

该浮雕数量两块,左右两面设计能遥相呼应;

该浮雕制作材料建议:玻璃钢、石膏、青铜等;

尺寸:约高4.8,宽3.2

需提供两张效果图。

二至八楼办公走道墙面布置

 

二至八楼的楼道布置每层应区分不同主题,展示内容有所侧重,展示手法不拘一格:

1.体现法律文化;

2.体现廉政文化建设;

3.反映公平、正义、和谐的时代主题;

4.展现海曙法院干警日常的精神风貌、文化生活、文化作品等。

其中三楼的楼道布置建议着重表现海曙法院的基本概貌,其中包括法院历史沿革、历任院长简介以及照片等实物展示;

布置区域:走道墙面、电梯出口处墙面;

尺寸:约15厘米,宽40厘米

每层楼布置均提供一张效果图。

图书室

 

图书室布置要求对原有的图书分类牌等重新设计制作;

尺寸:约高15厘米,宽40厘米

图书室要求设计休闲氛围桌椅若干,营造海曙法院舒适的学习环境;

需提供一张效果图。

 

荣誉室

 

荣誉室布置要求将海曙法院的各项荣誉(奖状、奖牌、锦旗等)充分展示,做到主次分明、美观大方,具有时代气息;

尺寸:根据投标方效果图自定;

荣誉室布置在展示手法上,要求做到层次分明,全方位、多角度展示;

需效果图。

各部门会议室

各部门会议室布置要求形象一致,突出各室的职能,展示内容根据各部门职能所定;

尺寸:约高1.22,宽2.44

二至七楼有十一个部门会议室;

建议材料:亚克力、不锈钢、照相纸等;

需提供一张效果图。

2.2审判区域文化环境设计制作

项目

设计与制作要求

立案大厅

立案大厅背景墙要求重新设计,体现海曙法院精神;

立案大厅进行美化布置,体现温馨、便民的氛围;

需提供一张效果图。

二至四楼走道墙面布置

二至四楼法庭外走道墙面布置要求以普及法律文化的版面为主,庄严肃穆;

法官通道墙面布置

法官通道布置要求以海曙法院的法官形象作为展示素材;

需要体现庄重、严肃感;

需提供一张效果图。

二至四楼雕像

二至四楼要求摆放六尊半身塑像,每层两尊,塑像以古今中外法律名人为题材。

制作地点: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00

设计与制作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

3.2注册资金4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以营业执照原件为准);

3.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有美术设计、室内外装潢设计及施工的许可经营项目;

3.4提供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二例及以上(以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

3.5在宁波大市范围内注册的企业或在宁波大市范围内有固定服务维护点(提供营业场所相关证明);

3.6投标人未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登记注册的,在领取书面中标通知书前必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供应商登记,网址: http://www.zjzfcg.gov.cn/new/登记注册咨询联系人:何青青   联系电话:0574-87254352

4.招标文件的获取和勘察现场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222201132(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时至1100时,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北门电梯上)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受理窗口免费领取招标文件;

4.2勘察现场,如需勘察现场的投标人于2011321630时在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00号海曙区人民法院707办公室准时参加,联系人:何解放

联系电话:0574-87510697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13181420时,地点为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受理窗口(北门电梯上);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项目的开标会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北门电梯上)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1)公开进行,请投标人派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

7.发布公告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数字海曙网www.haishu.gov.cn、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网zfcg.haishu.gov.cn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地址:宁波市环城西路北段200 

联系人:何解放   

电话:0574-87510697

集中招标机构:宁波海曙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办公室(1

联系人:先生

电话:0574-87255160   0574-87258958

招标文件领取和投标保证金缴纳联系人:何青青  电话及传真:0574-87254352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于20113141630时前汇入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采购中心账户,银行帐号:82160120111034042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湖东支行,开户名称: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采购中心。

 

                          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采购中心

                          0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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