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 深圳市坪山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委托,就 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人民医院 所需 医用(垂直)电梯 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供货能力的合格投标人递交密封投标。
1、招标编号: OTC1016312
2、项目名称: 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人民医院医用(垂直)电梯采购
3、招标内容: 医用(垂直)电梯 数量: 2台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 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
4、购买标书时间及地点: 2011年02月25日至2011年03月11日,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5、标书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标书售后不退,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6、答疑事项: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于2011年3月11日 17:00 (北京时间)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年03月17日09:30(星期四)(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请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仪式。
8、开标地点: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9、资格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1) 授权:投标人必须出具“在中标公告发出后7天(日历日)内将关于电梯产品有效的代理证书或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送达招标人。”的授权承诺书。
2)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 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注册网址:www.szzfcg.cn),须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 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投标人所投设备的制造商必须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投标人必须具有质量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08年1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之日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购买招标文件时,经办人需提供 法人授权委托书 并需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2)、3)、5)证明文件 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招标机构: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易睿、韦茜
联系电话: 0755-82949060或82949789
传 真: 0755-82949008
电子邮箱: sz_otc@yahoo.com.cn
公司网址: www.sz-otc.com
地 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邮 编: 518034
开户银行: 招商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帐 号: 812482829710001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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