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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第七届文博会宝安展区设计及承建工程项目的招标公告

2011年03月02日 14:13 来源: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深圳市宝安区网上政府采购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深圳市宝安区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所申报的第七届文博会宝安展区设计及承建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招标文件编号:BACG2011027339
  2. 招标项目名称:第七届文博会宝安展区设计及承建工程
  3. 招标的内容:

    采购条目流水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采购明细清单、用途及其他要求项

    17820114

    第七届文博会宝安展区设计及承建工程

    1.0

    详见采购文件

  4. 标书获得方法:
    供应商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网(www.szzfcg.cn)登记并经审核成为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注册供应商后,于2011年03月02日 11:10 2011年03月22日 09:15 期间从宝安区政府采购网站(http://ba.szzfcg.cn)下载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进行投标响应。 供应商登记注册手续详见深圳政府采购网(http://www.szzfcg.cn)。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须在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登录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网后点击“应标管理→投标响应”;如果网上报后又不参加投标必须在距投标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之前登录采购系统点击“拒绝”或“撤销”或告知招标机构。网上点击响应投标而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且未在规定的时间前将其不参加投标的情况告知招标机构的供应商,招标机构将视其网上违规操作。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a、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并在宝安区政府采购网上响应投标;
    b、从事展览装饰工程业务三年以上的展览装饰服务公司(以工商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准);
    c、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机构代码证书、营业执照和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齐全有效(提供证件扫描件);
    d、具有展览展示设计甲级资质(必须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不能仅提供资质牌匾照片);
    e、2008年1月至今的设计施工项目中没有出现安全、质量事故及涉及企业诚信的不良记录。企业在人民法院无重大诉讼,没有被公安局、检察院立案侦查(提供承诺函)。
    f、有国家或国际级展览的设计、施工和现场管理经验(提供成功业绩证明材料);
    g、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6. 答疑事项: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包括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指标或参数存在排他性或歧视性条款等,必须于2011年03月12日 18:00 前将登录宝安区政府采购网,在“应标管理→项目答疑发布”中填写相关疑问,逾期将不予受理。投标截止前将集中答疑结果及相关补充公告以网上公告方式或在采购系统中直接答复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
  7.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具体操作为登录“宝安区政府采购网”,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人只有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预交或缴纳网上注册保证金后才能获取在网上“上传投标文件”的权限,投标人须确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获取“上传投标文件”的权限。
  8. 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03月23日 09:15  (北京时间)
  9. 开标时间和地点:2011年03月23日 09:15  (北京时间)
    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_213_开标室,供应商可以登录“宝安区政府采购网”,用“采购项目查询及管理→查看开标一览表”功能点查询开标情况。
  10. 联系方式:
    详细地址: 深圳市宝安区2区湖滨东路40号(区财政局对面)
    邮政编码: 518101 
    网上操作咨询:0755-27758326  、27758321  
    市注册保证金咨询:0755-83938597;区投标保证金咨询:0755-27758351 
    传真:0755-27758320



  深圳市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1年03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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