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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塘厦镇社区环卫清扫保洁项目采购公告

2011年05月03日 15:00 来源:打印

  

 
 
1.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塘厦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东莞市塘厦镇社区环卫清扫保洁项目(招标编号: GMTC113DZFG0023JO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就下列服务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招标内容:东莞市塘厦镇19个村(社区)环卫清扫保洁服务。
合同期: 10 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认为中标人表现优秀的,优先考虑续期。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人必须对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2. 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东莞市内设有工商注册的办事机构,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含300万);
(2)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具备清扫保洁或相关内容;
(3)投标人必须具有地级市或以上业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4)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须主动填报投标之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备注: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1)、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2)、为同一股东控股的;3)、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3.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价格:
获取时间:2011年53日~2011年 5 23 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
获取地点: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303室;
售标书处电话:0769-22805813;价格: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说明: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资质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相关业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内的条款有异议的,请于开标三个工作日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4.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递交时间:2011年 5 24 日上午9:00起;
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 5 24 上午 9:30
递交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二楼会议室。
5.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 兹定于下列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
开标时间:2011年 5 24 上午9:30
开标地点: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二楼会议室。
7.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8.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网址:www.gdmeetc.com联系人:孙争锋;                         
地址:东莞市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303;        邮编:523009
电话:0769-22803111;                           传真:0769-22412519;
电子邮箱:gdmeetc3@126.com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1年 5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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