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GPCGD113114FG061J]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受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的委托,对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广东省道路客运限额发票》印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13114FG061J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广东省道路客运限额发票》印刷采购
三、采购预算:见序号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组内容:《广东省道路客运限额发票》印刷
用途:政务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预算金额:224万元
投标保证金金额:2.4万元
项目周期:详见用户需求书
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市内用户指定地点
投标人应对包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交相关承诺。
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册(或开办)资本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外币注册资金按本项目发出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任一时间的境内银行挂牌汇率折合人民币计算。如有异议,由投标人负责举证。)
3、 投标人必须持有广东省保密局颁发的《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
4、 投标人必须持有广东省地方税务局颁发的《发票准印证》。
5、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1年5月17日至2011年5月26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1楼售标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国内汇款邮购须另加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6月7日14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90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1年6月7日14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901
十一、集中采购机构期望得到的协助与配合: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集中采购机构希望购买了招标/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在开标/初次报价截止时间前3日,按以下联系方式,书面形式告知我们。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
联系人:方先生,胡小姐
电话:020-6279 168,6279 1686
传真:020-8317 7411
邮编:510030
采购人: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联系人:方先生
电话:83637298
联系地址:广州市吉祥路
邮编:510030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一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