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来宾市兴宾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委托,拟对来宾市兴宾区七洞乡社头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名称:来宾市兴宾区七洞乡社头村等2个村土地整治项目
1.2 项目编号:YLLBG20112004-XB
1.3 建设地点:来宾市兴宾区七洞乡社头村等2个村
1.4 建设规模: 1117.53 公顷
1.5 资金来源:国家和自治区投资
1.6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工程、村庄整治和其他配套设施工程。
1.7 计划工期:从下达开工令之日起至2012年3月31日。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的施工企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明确广西土地整治项目参建单位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0]614号)推荐的施工企业。区外施工企业须已办理《区外来桂企业登记备案证》。
2.3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3. 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3.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1年 8月 15日~2011年 8 月 19 日(正常上班时间)在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广西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2-1号)。
3.2报名所需提交材料: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递交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公司总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来宾市兴宾区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法人公章,属复印件的材料须提供原件核查,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区外企业的还需提供《区外来桂企业登记备案证》(广西区外投标企业适用,注册建造师应与其来桂备案配置人员一致)。
3.3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4.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信息查询: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投标网)、www.gxcz.gov.cn(广西财政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网( www.gxdlr.gov.cn)。
6.联系方式
6.1 招标人:来宾市兴宾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谢东山 电话:0772-4299199 传真:0772-4298488
招标单位:来宾市兴宾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2011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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