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钦州市灵山县石龙水库、水产峡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招标编号:GXJY2011水字10号
所属行业:水利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中央专项和地方配套补助资金
业主名称:灵山县灵东水库管理局
工程地址:灵山县陆屋镇陆屋村、灵山县那隆镇龙窟村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 招标条件
钦州市灵山县石龙水库、水产峡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以桂水技〔2010〕265 号、桂水技〔2010〕297 号文批复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水利厅以桂财建〔2011〕50 号文下达了投资计划,资金来源已经落实。项目业主为灵山县灵东水库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工程建设地点:灵山县陆屋镇陆屋村、灵山县那隆镇龙窟村。
建设规模:小(一)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1年9月19日,完工日期为2012年3月31日,施工总工期为195天。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分为两个标段,Ⅰ标段(石龙水库)建安工程招标控制总价为152.89万元、Ⅱ标段(水产峡水库)建安工程招标控制总价为177.80万元。具体内容为:大坝加固工程、溢洪道工程、输水隧洞工程、防汛公路工程、房屋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主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有省级或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业绩要求:近三年有小(一)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业绩(须附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或阶段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
3.3 人员要求: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具体要求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详述);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承诺)。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5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如投多个标段,最多只允许中其中的两个标段,但必须配备两套不同的管理人员。
3.6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其他要求:投标人必须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复印件必须有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审验记录。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规定》的规定,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书面告知函,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准入条件。
4. 招标文件发售事项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
4.2 现场踏勘与标前会:招标人将于2011年8月25上午9:00集中踏勘现场,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集中地点:灵山县灵东水库管理局。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财政网上同时发布。
6. 开标地点及时间
本工程定于2011 年9月8日上午9:00在钦州市高岭商务酒店(钦州市钦州湾大道71号六楼3号会议室)公开开标。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灵山县灵东水库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灵山县佛子镇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49号民族宫(华银阁)1801室
邮 编:535426 邮 编:530022
联系人:程辉 联系人:梁铮
电 话:0777-6320428 电 话:0771-2854998
传 真:0777-6320025 传 真:0777-2854998
E-mail:gxjiany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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