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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管城区刘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2011年08月29日 17:48 来源:打印

 

郑州市管城区刘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管城区刘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河南省水利厅以豫水行许字[2011]150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法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人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该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刘湾水库位于淮河流域贾鲁河水系十八里河上,地处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镇刘湾村西,距郑州市去约9Km,是一座以防洪为主,兼顾灌溉、养殖等综合利用的小(1)型水库。坝址以上总控制流域面积为49.5K㎡,其上游6Km处为后湖水库(中型),区间河道长8.1Km,控制流域面积12.4 K㎡,河道比降1/227,总库容量287.5m³,水库大坝(主、副坝)为均质土坝。

2.1.2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十八里河镇刘湾村西。

2.1.3工程建设内容:大坝加固,完善排水系统、溢洪道加固、放水管加固、完善观测及管理设施。

2.1.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10921

计划竣工日期:20111119

工期:60日历天

2.1.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监理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

建设监理标(合同编号:QCSK-JL-2011-02招标内容为管城区刘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全部工程的建设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

3.1.1  建设监理标段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监理人员中至少有2人持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结业证书(其中1人为总监);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并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职经历

3.2、投标申请人须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08290902,每日8:30—12:00,14:3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以传真方式向招标代理人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报名,报名传真:0371-63976562,联系人:林先生、张先生电话:0371-63976562。(传真报名函格式自理,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资质等级、项目总监、报名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

4.2、招标文件的获取:请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报名单位于2011年09050909,每日8:30—12:00,14:3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同时需按本公告“第3项 投标人资格要求” 提供相应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以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备查,管检查询所需材料请致电招标代理机构咨询),【委托代理人、总监理工程师等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①投标人与之签订的劳动合同;②与投标人有合法工资关系的证明材料;③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办理的社会保险,或具有其它有效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身份的文件。】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层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接受初验并购买招标文件。

4.3监理招标文件售价每套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开标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河南省水利网》www.hnsl.gov.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http://www.hnzbcg.org.cn《郑州市水利网》www.zzsl.gov.cn上发布,特此公告。

八、本次招标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址:郑州市管城街47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598869694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层

联 系 人:林先生、张先生

    话:0371-63976562

    真:0371-63976562

查询机构: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601室、613

    址:中州大道与郑尉路交叉口东北角(中州大道与航海路交叉口往南500米加油站对面)

联 系 人:女士  女士  先生

联系电话:0371-67152035   0371-67152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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