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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泉港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泉港区“村民互助110”治安联防警铃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2011年09月13日 11:50 来源:打印

  一、招标编号:QZJL201106016R

  二、委托单位:泉州市泉港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三、采购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邱先生 0595-87987107

  四、采购内容:联防警铃,20000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技术规格及服务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

  七、投标人条件:

  7.1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经营权的独立企业法人;

  7.2企业必须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

  7.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7.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本项目支持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于即日起至2011年10月9日止,登入泉州市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qgjy.gov.cn)招标文件下载栏,通过两次输入中国移动公司手机号码及验证码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8.2 下载招标文件必须先用移动手机支付100元人民币,支付后立即打出支付凭证,同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另备一份于参加开标会议时出示。

  8.3 一张支付凭证只能作为一家供应商的投标凭据,一部移动手机只能购买一份招标文件。供应商必须确保支付凭据的真实性,开标时交易中心将供应商提供的支付凭据与系统支付记录进行核对;

  8.4 供应商在开标时未提交支付凭据,或投标文件中未随附支付凭据,或供应商未按规定格式提交支付凭据的,将取消其参加投标的资格。若发现供应商未提供支付凭据、支付凭据未按规定格式提供、伪造支付凭据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支付凭据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九、递交投标文件及样品截止时间:2011年10月10日10:00时(北京时间)

  十、开标时间:2011年10月10日10:00时(北京时间)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样品及开标地点: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公管办开标室一(泉州市泉港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十二、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泉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泉州市政府采购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

  (http://www.qgjy.gov.cn/main/index.asp  http://zfcg.fjqz.gov.cn/ucapqzzfcg/portal/index.jsp

  http://www.fjzfcg.gov.cn/,http://www.ccgp.gov)

  十三、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请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若购买招标文件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个工作日,则应在投标截止时间5个日历日之前)将问题以书面形式向本招标代理公司或采购人提出,口头质疑或逾期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西环路248号北峰供销社大楼五楼(西汽车站旁)

  E-mail:qzjlzbdl@163.com

  邮 编:362000                         电 话:(0595)22512188,1306708287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泉州市分行营业部   传 真:(0595)22512088

  帐 号:1408 0102 0900 8110 053        联系人:小郭、小林

  收款人: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泉州市嘉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O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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